- 索 引 号:QZ06906-1530-2020-10044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9
福建省(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
梧林古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关于上郭安置区安置房交房公告
鉴于上郭安置区安置房已具备交房条件,为确保安置房交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晋江市福兴路景观提升项目选房安置实施方案》(下称“《选房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时间
福建省(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梧林古村落保护发展项目上郭安置区安置房交房定于2020年5月10日开始。
请被征收人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安置房应补差价款,在本公告通知的交房时间开始前到银行将补差价款缴清。被征收人缴清补差价款后,将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提交财务组核实无误后开具《安置房补差款项结清凭证》,并凭征收人出具的《户型清单》和《交房通知书》,与物业服务公司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
二、交房地点
晋江市福兴路景观提升项目安置房(福兴花苑)2#楼(物业管理中心)
三、材料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
2、《缴款通和书》;
3、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
以上材料请送至晋江市新塘街道二楼发展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1、被征收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缴款通知书、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等材料办理安置房补差款缴交核实手续。
2、根据《选房方案》第十一条,被征收人按规定结清安置房应补差价款并办理交房的,征收人再按7元/平方米·月发给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该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被征收人办理房源签认时已发放给被征收人并纳入财务结算,之后不再发放。
3、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统一发放至2020年5月,本公告发布前临时安置补助费已发放至2020年3月,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被征收人缴清安置房补差价款后另行造册发放。
4、被征收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安置房应补差款项的,将按《选房方案》第九条选房后不配合办理手续进行处理。
5.其它不明事宜请向所在安置工作组咨询。
咨询电话:0595-86777907
特此公告。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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