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6902-1210-2021-00020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内容 |
发布机构 | 梅岭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晋政梅〔2021〕24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4-11 | ||
标 题: |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岭街道全面深化河湖 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根据《晋江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及《晋江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河湖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关于印发梅岭街道全面深化河湖
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梅岭街道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1日
梅岭街道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根据《晋江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及《晋江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河湖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警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街道范围内九十九溪梅岭段实施河湖警长制管理的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河湖警长在对应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强化我街道九十九溪梅岭段的治水管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水涉河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确保水生态保护和改善工作顺利推进。
四、组织体系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全面建立街道、社区两级“河湖警长制”体系。
街道河湖警长由街道派出所分管副所长蔡雪白担任。
各社区河湖警长由街道派出所相关社区民警担任。
梅岭街道派出所设立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黄雪白副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雪白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河湖警长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河湖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情况调度、综合汇总、督导检查、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并在街道河长办设置河湖警长工作联络室,指定1名民警担任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警长制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公检法等工作事宜。
五、职责任务
(一)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统筹组织各警种部门力量,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污染环境、暴力抗法以及涉河湖黑恶等违法犯罪,依法处理涉河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二)构建水域治安防控网络。与街道河长办共同推进“智慧河长”、“水上天网”建设,运用“社会治理视频系统”、河长制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完善水域视频监控建设,将街道“水上天网”平台终端的视频监控延伸到街道河长办,提高智慧巡河能力,做好涉河湖基础信息研判。
(三)协助对应河长履行职责。协助对应河湖长开展工作;定期向同级河湖长和上级河湖警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合打击机制。要加强与环保、水利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打击涉水环境犯罪警务合作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物质等危害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河湖信息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协调“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和“智慧河长”的对接工作;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畅通双向交流,推动建立查阅、调取河长办成员单位视频、文书等资料“直通渠道”机制,健全完善涉河湖信息的及时流转、定期通报等制度。
(三)建立督导奖惩机制。将实施河湖警长制、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等工作纳入对街道公安机关考评内容,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警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河湖警长制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充分运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河湖警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河湖警长制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全力推动河湖警长制在公安机关建立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街道河湖警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社区河湖警长办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做好河湖警长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河湖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效,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号召广大群众举报涉河湖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建全河湖警长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我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重点信息随时报送。每季度末(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要向市局河湖警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河湖警长制工作情况,涉河湖重大案(事)件、重大情况随发随报,并及时跟踪续报进展情况。
附件:1.梅岭街道派出所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梅岭街道派出所河湖警长名单
附件1
梅岭街道派出所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雪白(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林育忠(下双沟社区民警)
郭文希(下沟头社区民警)
王志群(下赤西社区民警)
蔡恒达(下晋阳社区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雪白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在河长办设置河湖警长工作联络室,由唐图强担任联络员。
附件2
梅岭街道派出所河湖警长名单
流域 |
社区 |
河湖警长 |
梅岭街道河湖警长兼办公室主任 |
蔡雪白 |
|
九十九溪梅岭段 |
双沟社区 |
林育忠 |
赤西社区 |
王志群 |
|
沟头社区 |
郭文希 |
|
晋阳社区 |
蔡恒达 |
抄送:街道党政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
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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