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2-0033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50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晋政地〔2022〕50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
〔2019〕402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紫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核减晋政地〔2019〕402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请示》(晋紫政〔2022〕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你单位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9〕402号文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2042公顷国有土地中的1.1347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0.0695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1.1347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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