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2-0033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50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2019〕42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2-12-01 11:37

    晋政地〔2022〕50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减晋政地

    〔2019〕42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批复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减晋政地〔2019〕426号文件部分供地面积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7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罗山街道办事处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9〕426号文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0.8426公顷国有土地中的0.223公顷用地,核减后面积0.6196公顷。

      二、上述核减的0.223公顷用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罗山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