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9〕25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7
晋政文〔2019〕250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刘云洲和阮团结 张松昆和谢中华
晋江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2019年3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某校酒后送女同学陈某回住处,步行至晋江市池店镇浯潭村(泉安北路)华意超市门口时,趁着酒意,将陈某按倒在地,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受到惊吓的陈某不断呼救挣扎,拼命反抗。路过此地的送餐员阮团结见此情形,立即停车,并马上用手机报警。此时,出租车司机刘云洲也刚好路过并停下车,两人一起朝陈某跑去。见有人过来,嫌疑人意图逃跑。刘云洲见状,便驾驶出租车载着阮团结和受害女子追赶逃走的嫌疑人。追上后,刘云洲和阮团结一起抓住犯罪嫌疑人,将其控制住,并转交给随后赶到的民警。
2019年10月3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谢某为泄私愤在晋江市池店镇钱头村骄玛体育用品公司持刀追赶砍伤同厂女工。危急时刻,同厂员工谢中华挺身而出上前制止,不慎右手手腕处韧带被砍断。正在轮休的钱头村巡逻队队长张松昆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往现场,持续与谢某周旋,找准机会夺下谢某手中的菜刀,并将其他控制住,移交给接警赶到的派出所民警。
刘云洲和阮团结同志、张松昆和谢中华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了社会稳定,其精神和行为值得肯定,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决定分别授予刘云洲和阮团结、张松昆和谢中华“晋江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并颁发荣誉证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模范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有关单位:人武部、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税务局、安全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见义勇为协会、慈善总会、中国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见义勇为协会,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
协办,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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