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6101-1350-2022-0008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管理 |
发布机构 | 晋江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晋政地〔2022〕12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5-17 | ||
标 题: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 |
晋政地〔2022〕12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
(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请示》(晋土储〔2022〕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池店镇溪头村、大洲村,面积6350平方米(折合9.525亩,具体详见地块示意图)的国有土地(地块一)无偿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再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地块一)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池店镇区部分国有土地(地块一)示意图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池店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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