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10-2020-0034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0〕27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6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0-12-18 18:32

      晋政地〔2020〕27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

      第二十六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晋自然资〔2020〕66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请抓紧做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此复。

      附件: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61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助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市区

    111万元/公顷

    3万元/公顷标准

    补偿

    按晋委〔201354号规定办理

      二、被征地单位:罗山街道许坑社区、樟井社区。新塘街道湖格社区。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直接拨给被征地单位,剩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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