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0-0006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0〕3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8
晋政地〔2020〕3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2015年度城市第二十五批次
2015-25-10号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晋江市2015年度城市第二十五批次2015-25-10号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请示》(晋土储〔202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与预申请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就前期投入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基础上,将面积4129平方米(折合6.19亩)的2015年度城市第二十五批次2015-25-10号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再根据新的规划用途依程序办理供地。
特此批复。
附件: 晋江市2015年度城市第二十五批次2015-25-10号地
块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此间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晋江
市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龙湖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