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0-0006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0〕3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8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SC2019-54号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0-02-18 15:37
      

    晋政地〔20203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收储SC2019-54号用地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SC2019-54号用地的请示》晋土储〔202012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位于金井镇金井村,面积947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346平方米、地块二面积51平方米、地块三面积5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的SC2019-54号用地进行收储并实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拨付。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19-54号用地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井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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