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19-0033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42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2
晋政地〔2019〕42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金井镇山头村部分国有
村庄用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金井镇山头村部分国有村庄用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请示》(晋土储〔2019〕8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金井镇山头村,规划为工业用途,面积1011平方米(折合1.52亩,具体详见地块示意图)的国有村庄用地(地块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依程序组织供地。
特此批复。
附件:金井镇山头村部分国有村庄用地(地块一)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井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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