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19-00328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42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5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晋政地〔2012〕191号文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11-29 08:35

     

     

    晋政地〔201942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晋政地2012〕191号文的批复

     

    罗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晋政地〔2012191号文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供地政策发生变化,同意撤销晋政地〔2012191号文,收回位于罗山街道前沿社区、山仔社区2.451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11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晋

    江生态环境局、土地储备中心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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