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0-1203-2016-00064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6〕119号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3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16-06-06 17:27
     

     

     

     

     

     

     

     

    晋政文〔201611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晋江坫头国有林场,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我市森林资源,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于下达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内容。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村(社区)、企业、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认真组织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通报考核结果。完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严格执行《晋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森林防火期间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高火险期间以及野外用火高峰时期要组织专项防火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制定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出现高火险天气,要及时严禁野外用火,并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要求抓好落实。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全市建立一支市级专业扑火队伍(不少于25人),镇(街道)建立专兼职扑火队伍(不少于15人),村建立群众性扑火队伍。每年要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扑火演练。市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专兼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

    三、严控森林火灾考核指标

    按照《晋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领导迅速到位,周密部署,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有效扑灭。年度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年度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力争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死亡事故,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风景旅游区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市林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及时更新森林火灾迹地,当年火灾迹地在次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更新。

    四、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本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预算资金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各级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各镇(街道)和市防火办要建立专用的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各镇(街道)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生物防火林带营造和抚育管理,组织开展残、次、断、老林带抚育改造,更好发挥林带隔火阻火作用。

    五、强化考核奖惩机制

    市政府将每年通报责任书考核结果。凡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或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镇(街道)将给予通报表扬;凡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镇(街道)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和问题突出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将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镇(街道)实行重点整治,整治期间,取消整治单位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不能评先评优。凡十三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细化考核内容,制定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本责任书自2016年起施行,一定5年。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6530      

    (此件主动公开)

     

    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

    抄送:泉州市林业局,晋江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30印发

    (119)关于下达2016-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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