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6101-0330-2021-00014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
发布机构 | 晋江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晋政文〔2020〕257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12-29 | ||
标 题: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
晋政文〔2020〕25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金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晋金政〔2020〕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金井镇围头村村庄规划》规划内容、规划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有效指导围头村村庄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围头村村庄规划定位为:保护开发特色村庄。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围头村村庄规划总体结构布局为“一心、三区”。
三、你镇应依据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你镇、围头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村庄规划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
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城市管理局、泉
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晋江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
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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