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19-00039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9〕63号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6
晋政文〔2019〕6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
兴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安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安海镇兴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晋安政〔2019〕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海镇兴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东至兴安路,西临大盈溪,北至凤凰路,南至南环路,规划总面积约 2.29 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控规》对安海镇兴安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各类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三、批准后的《安海镇兴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
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
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供电
公司、供水公司、电信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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