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1-00035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9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新晋江人留晋过好年九条措施的通知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1-01-15 15:15

      晋政办〔2021〕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

      新晋江人留晋过好年九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减少人员大量流动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帮助用人单位稳岗稳工,鼓励“新晋江人”留晋过好年,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岗稳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重点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为该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二)开展岗位技能提升活动。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培训计划申报、培训过程管理,培训结束并取得结业证的按每人800-1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三)发放技能培训补贴。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春节期间留晋的外地来晋就业企业职工,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130元再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二、关心关爱新晋江人

      (一)发放工会“新年红包”。对留晋过年(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的非泉籍工会会员,凭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审核确认后,每人网上可申领200元的新年红包。(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二)开展“年货购物”活动。开展“全闽乐购﹒全城联动 ”暨第四届晋江购物节“年货购”活动,全面发动、整合串联晋江各大商圈让利促销,同步发放政府消费券第三期,让留晋过年“新晋江人”享受折上折。发动企业开展面向留晋过年非晋籍人员的品牌产品优惠让利、打折促销“让利暖员工”活动。针对满足购房条件的非晋籍人员在留晋过年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购买指定项目商品住宅的,享受开发企业提供的额外“春节暖心安居”折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总工会)

      (三)开展“走近晋江”活动。春节期间,留晋过年的非晋籍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中心、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发动、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免费观看电影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工会组织留晋员工开展“晋江一日游”活动(市总工会给予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文旅局、体育局、总工会、科协)

      (四)开展“文化暖冬”活动。鼓励各用人单位为留晋过年职工全面开放内部图书馆、阅览室、放映室、运动健身等场所,因地制宜举办趣味运动会、健身、游园、联欢系列活动,丰富留晋过年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各类企业 )

      (五)开展“新春慰问”活动。对留晋过年省外来晋务工困难职工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对来晋就业的特困员工对象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召开留晋过年新晋江人座谈会,深入连续生产企业一线慰问在岗新晋江人。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留晋过年困难员工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慈善总会、各镇(街道))

      (六)开展“权益保障”行动。各类企业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费。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各类企业)

      全市各相关部门要靠前服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就地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服务,及时兑现政策奖励,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在晋企业职工“过好年”。 各镇(街道)、企业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出台鼓励留晋过节奖励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过节活动。各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过节氛围。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有关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

      游局、体育局、供电公司、总工会、科协、慈善总会。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有关

      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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