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112-2022-00056
    • 备注/文号:晋政办网传〔2022〕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2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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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3-11 16:54

      晋政办网传〔2022〕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闽水水政〔2019〕54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确认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的通知》(闽水函〔2021〕4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步伐,实现节水减污、节水减排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也夫(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祈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东晓(市水利局局长)

      许星炜(市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忠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洪逸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许清源(市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宣传系统党

      委专职副书记)

      王超猛(市委编办副主任)

      黄昌木(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黄昌发(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希卓(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财

      金系统党委书记)

      赖渠鸿(市水利局副局长)

      唐建新(市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蔡章棣(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黄永生(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文星(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黄华山(仙石污水处理厂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蒋东晓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决定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年度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筹措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用资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指导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制定有关制度、考核办法,组织相关检查、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及协调节水型社会的节水宣传。

      (二)市委编办。负责成立节水管理机构,或明确节水管理职责部门归属,提供市节水管理机构成立文件或明确节水管理职责归属文件,提供我市机关单位和市事业单位名录。

      (三)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氛围,提高节水意识。

      (四)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参与制定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及政府考核目标;负责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审批。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水平,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及时贯彻落实调整水资源费政策和适时调整供水价格,提供晋江市现行的自来水收费价格文件;制定工业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的水价标准,并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的管理。

      (五)市教育局。负责将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组织节水专题活动纳入中小学教育;负责节水型学校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学校开展节水主题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提供相关活动照片和活动总结材料。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建设节水型企业示范点;结合全市企业节水工作情况,协助市内工业企业制定节水规划;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提高企业员工的节水意识;负责节水型企业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负责下发创建节水型企业的通知,会同水利局去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调研,协调节水型企业的工作开展。

      (七)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的统筹、调集、管理和监管。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审核内容,并应将节水设施建设纳入质量监督全过程。提供相关年度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汇总表,提供我市独立物业管理的小区名单,提供创建节水型小区的通知文件,配合水利局做好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

      (九)市水利局。牵头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组织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宣传贯彻有关节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单位的管理体系建设和统计节水数据;负责全市计划用水指标管理;负责全市节约用水计划工作;编制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推广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技术。制定相关节水意识调查卷,对居民进行节水意识调查统计,形成相关调查报告。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公共机构、灌区,争创节水标杆示范案例。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审查和报批。负责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实行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及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指导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等载体建设活动,组织和指导用水单位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工作。指导开展非传统水源利用工作,积极推广再生水、雨水有效利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十)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名单,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业属性及地址。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负责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工艺;指导适时农业灌溉;负责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建设;提供节水灌溉方面的资金下达文件。

      (十二)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水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负责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监测;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指导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充分利用再生水,保护水环境,使水功能系统得到充分修复。配合做好“城市污水处理率”的统计及达标工作,提供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环境统计相关资料。

      (十三)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供水安全,完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提供供水数据、管网长度、出厂压力等相关数据对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进行计算;加强日常供水管网巡查管理工作,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维持管网漏损率小于10%。降低管网漏失率,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提供工业用水自来水总量及自备水总量,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水计量明细和总量;提供节水型载体【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户表)】认定需要的用水量数据。

      (十四)仙石污水处理厂。负责提供节水型社会考核标准中再生水利用需要出厂水质检测报告,提供再生水利用数据等佐证资料。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外行文。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编办、融媒体中心,发展和改革局、教

      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统计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

      局、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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