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admin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8-13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快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步伐,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在“晋江政务网”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模块,“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设“公开目录”、“公开机构”、“公开指南”等子模块,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均在“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设置子模块。各单位子模块网页建设规范参照市政府办子模块网页。已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的单位,同时抓好自身部门网站规范化建设。此项工作6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梳理和发布政府信息。各单位要加快梳理“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不公开”三类信息,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并完成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在政务网各子模块上的发布工作。各单位具体时序进度要求是6月底完成2008年以来、7月底完成2007年以来、8月底完成2006年以来、9月底完成2005年以来、10月底完成2004年以来、11月底完成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各自子模块的发布工作(具体发布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三、培育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全市共确定8个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分别是统计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罗山街道办事处、陈埭镇政府、东石镇政府。争取经过1—2年的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示范单位培育成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窗口。
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要坚持稳妥、慎重的方针,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建立和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要科学正确划分“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参照《条例》,并根据上级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凡属国家秘密、经济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不公开政府信息详见附件3)。
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挂销号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检查,对没有按时序进度完成公开任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挂号,每月5日在《情况反馈》上予以通报。整改后,在下月《情况反馈》予以销号,不再通报。《情况反馈》通报挂销号情况将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使用说明
2、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3、六种不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使用说明
1、 信息公开系统前台
信息公开系统的网址为:
http://app.jinjiang.gov.cn/jjgov/ (外网)
@DDKIMGPATH/ (内网)
首页中如图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目录及内容的链接,信息发布后将在此链接的页面中显示。
2、 后台系统登陆
信息公开后台系统的登陆网址为:
http://app.jinjiang.gov.cn/jjgov/admin/ (外网),
@DDKIMGPATH/admin/ (内网)。
注:可选择内外网系统之一进行更新,系统将自动进行同步。
登陆界面如下:
在用户名的下拉框中选择相应的单位,输入相应的密码及认证码,点击登陆,登陆后台系统。(注:各单位的初始密码为:123,登陆后请自行修改)。
3、 信息公开目录维护
点击信息公开目录维护,如图:
在右边出现的页面中,进行目录维护操作,如图:
新建目录:在目录名的输入框中输入要创建的目录名,点击创建完成。
修改目录:在已经存在的目录的输入框中修改目录,点击修改完成。
删除目录:点击相应目录的删除按钮来完成。
4、 公开信息发布
点击相应的公开目录,进入相应的发布页面。如图:
在右边的发布页面中,点击发布新文件进行信息发布,点击相应的信息,可以进行查看及删除的操作,如图:
发布:输入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操作。注:附件上传的大小不能超过4MB。
页面如下图所示:
查看及删除页面如下图所示:
5、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由信息公开办统一进行接收,然后根据情况转发给各单位处理。各单位在待办事项中,根据具体的申请表,填写处理意见进行相关处理;在已办事项中,查询已经办理的申请。
附件2:
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市直单位 |
分管领导 |
工作机构 |
负责人 |
经济发展局 |
陈长荣 |
监察室 |
李桂林 |
商务局 |
柯龙照 |
综合信息科 |
黄文楚 |
公安局 |
叶明远 |
指挥中心 |
朱虹 |
民政局 |
林亚良 |
监察室 |
杨聪颖 |
司法局 |
王腾阳 |
办公室 |
王华瑞 |
财政局 |
庄庆福 |
监察室 |
洪清农 |
人事局 |
洪荣塔 |
办公室 |
施能善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陈鹭旭 |
办公室 |
张伟群 |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
王国杰 |
监察室 |
陈永宣 |
市政园林局 |
蔡向阳 |
办公室 |
张文顶 |
交通局 |
李再生 |
办公室 |
庄晓峰 |
农业局 |
张晓金 |
监察室 |
吴连陆 |
水利局 |
王 志 |
办公室 |
张培良 |
教育局 |
戴庆阳 |
办公室 |
杨泉波 |
科技局 |
许榕凤 |
办公室 |
姚贻援 |
文体局 |
黄志杰 |
办公室 |
林文滩 |
卫生局 |
吴淑霞 |
办公室 |
王耀民 |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饶一兵 |
计生法规科 |
颜国升 |
审计局 |
李美辉 |
办公室 |
洪明照 |
国土资源局 |
吴奕民 |
办公室 |
陈树阳 |
环保局 |
蔡天强 |
信息公开办 |
蔡新源 |
侨台外事局 |
李尚丹 |
办公室 |
林时炮 |
统计局 |
蔡清炎 |
办公室 |
蔡家煌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
陈雄松 |
办公室 |
庄景煌 |
口岸与海防办 |
舒 华 |
办公室 |
吴培鑫 |
安办 |
汪贵荣 |
综合科 |
连凯华 |
行政执法局 |
柯清学 |
办公室 |
庄学平 |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吴荣世 |
业务科 |
苏 曦 |
信访局 |
李清江 |
办公室 |
黄小凤 |
旅游局 |
陈健民 |
办公室 |
许雅燕 |
广电局 |
洪安和 |
办公室 |
沈少伟 |
方志办 |
林莉莉 |
办公室 |
翁丽程 |
档案局 |
洪春婷 |
办公室 |
洪春婷 |
各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镇(街道) |
分管领导 |
主管部门 |
工作机构 |
负责人 |
青阳街道 |
许特级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李剑雄 |
梅岭街道 |
李育波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许再发 |
西园街道 |
王德声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蔡于洋 |
罗山街道 |
丁君明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张志峰 |
灵源街道 |
吴秋能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陈晖万 |
新塘街道 |
王志远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宋豫闽 |
陈埭镇 |
张清山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黄贤答 |
池店镇 |
谢建智 |
党政办 |
党政办 |
王朝阳 |
安海镇 |
黄长沙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姚建源 |
磁灶镇 |
庄特强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谢松根 |
内坑镇 |
许添福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陈百祥 |
紫帽镇 |
蔡北京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洪琼琼 |
东石镇 |
吴朝晖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兰雯雯 |
永和镇 |
苏世杰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洪金清 |
英林镇 |
李蔚民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陈毅旺 |
金井镇 |
张金祥 |
党政办 |
党政办 |
林尚昭 |
龙湖镇 |
张玉玺 |
党政办 |
党政办 |
颜拥军 |
深沪镇 |
周先进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许自央 |
西滨镇 |
陈达森 |
党政办 |
信息公开办公室 |
吴连坛 |
附件3:
六种不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凡具密级的文件不予公开。
(二)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行政机关对企业提供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关系个人财产、名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不宜对外公开的情况、资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不当扩散、泄露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调查、了解、收集到的个人的有关秘密和隐私信息,比如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公安部门为侦查犯罪了解个人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交往,卫生部门为了防治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了解个人健康状况等。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扩散、泄露,给公民个人财产和名誉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工作秘密。包括内部政府信息及政府内部公文;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五)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2、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行政机关在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规定的职责权限内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3、经济安全。经济安全就是要保障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和繁荣,包括金融安全、国内产业安全、贸易安全、环境和能源安全、经济信息网络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注意经济安全问题,防止因泄漏经济情报损害国家利益。
4、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我国改革开放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之所在。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不得危及社会安定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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