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39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Ⅰ期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示
    时间:2020-01-22 17:51

      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青阳街道曾井社区,总用地面积53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建筑立面造型局部微调。 

      经审查,本次仅对建筑立面造型局部微调,设计风格和主要立面材质未调整,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年1月21日至2月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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