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19-00054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19〕479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新厂区建筑方案调整变更公示
    时间:2019-11-21 17:21

      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新厂区项目位于安海镇桐林村、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内,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原设计方案已按程序审查通过,并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原方案指标计算错误,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调整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车间地下室部分为半地下室,原指标已计入总计容面积,但地下部分的计容面积未计入总建筑面积,现予以更正,调整后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与原方案保持不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1120日至20191128日(七个工作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 

      电子邮件:JJSCXGHJ@jinjiang.gov.cn 

      联系电话:0595-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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