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25
晋江市统计局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江市统计局办公室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文[2008]47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晋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晋江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qzjjtj.gov.cn)和“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app.jinjiang.gov.cn/jjgov/doclist.asp?dep=QZ06125)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江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中段武装部综合楼四楼(邮编:362200)
电话:0595-85681371/85681362,传真:0595-85692963
电子邮箱:jjtjj@tom.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省、泉州市和晋江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网站建设,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学习《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和公开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并按照操作流程和要求公开信息。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开通了
晋江市统计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按要
求及时更新动态宣传,并在统计信息网首页
增加“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条目。
(四)营造实施《条例》良好氛围。通
过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力度,
向市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度制作政府信息总数71条,其中:主动公开69条,占97.1%;依申请公开2条,占2.9%。截止2015年底,2008年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27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
占2.9%;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
2.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
信息61条,占88.4%;财政预决算类
信息4条,占5.8%。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信息主要依托晋江市统计信息网和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专栏公开,电子化率达100%。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各月度数据及时每月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答复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和公布了《晋江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统计局权力清单》和《晋江市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和部门预算决算的及时公开,但在如何进一步提高信息重视程度、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2016年,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按照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推进信息公开。
1.树立信息公开的意识,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第一时间让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件的信息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公开。
2.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阶层能够进一步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情况,使他们能够通过网络途径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数据信息。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晋江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9 |
82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9 |
82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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