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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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
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市场运行调节及应急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商务〔2019〕100号)和泉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通知》(泉商务市场〔2019〕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荐2019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今年省商务厅、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奖励重点省控城市副食品基地。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18-2020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并下达指导性生产计划的通知》(泉商务市场〔2018〕18号)。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本着自愿原则,按照评选标准向各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参加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选。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评先、兼顾全面”的原则,组织专家择优评审全省共30家左右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评上的基地进行一次性奖励并授予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牌匾。
我市推荐条件主要依据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信息化程度等因素,全市择优推荐3-5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基地,上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对开展户外休闲、旅游观光、精品采摘、农家乐为一体的基地可增加5分的倾斜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参加申报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应填报《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申请推荐表》(附件1)及《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表》(附件2),并按照评分标准需求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及保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二)晋江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全市拟向省上共推荐3-5家企业(需涵盖生猪基地、禽蛋基地、蔬菜基地品种基地),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认真遴选省控基地企业申报,并于7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经属地镇街审核后)上报市商务局。
(三)推荐企业的复核、公示、奖励。泉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将对我市推荐基地进行审核、择优,按照规定数量并联合行文报告省商务厅、财政厅。省商务厅按有关程序统一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基地进行评审,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基地企业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三、监督管理
按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强化资金监管。省、市商务、财政部门将按照职责适时开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违反财经制度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申请推荐表
2.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表
晋江市商务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