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1-1230-2018-00020
- 发布机构: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6
晋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商贸行业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按国
家、省、市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晋江市商贸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江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23日
晋江市商贸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
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两节”、元宵节及“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商贸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动员和组织全市商贸行业,以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商贸企业为重点,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督促商贸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元宵节及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不放,确保按时、彻底整改。重点排查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整治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重点排查辖区内重点商贸企业内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等内容进行细致排查,坚决杜绝走过场,不放过一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两节”、元宵节及“两会”等重要节点相关商贸活动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排查行动,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商贸流通领域防火防控工作,组织动员部署,制定防火防控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要对商贸流通领域包括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1.冬季防控方面。结合冬季特点和区域实际,再次查找不足及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确保冬季火灾防控持续稳定。2.节日保卫方面。要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对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3.两会保卫方面。要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我评估,特别要紧盯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好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二)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以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加大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督促系统内消防重点防范单位利用广播、户外视频、悬挂标语条幅、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多种角度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醒从业人员和顾客加强火灾防范,掌握自救逃生技能,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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