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2510-2017-10001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9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泉州、晋江市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由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2087,电子邮箱:fjjjshbj@163.com)。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精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晋政办〔2016〕102号)要求,结合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印发《晋江市环保局2016年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一是推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本局权力清单,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事项取消、下放、简化等信息及时公开。二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配套制度执行并部署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切实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季度报送等工作,各项公开工作均按时限完成。
(三)公开制度建设和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一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①完善公开责任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组织多级审查,预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上网公开,局公开办人员负责汇总上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②重要信息集体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环境信息,由分管领导提交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坚决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③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方面。①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班子变动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格局。②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组织机构,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政策法规科负责提供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工作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支持;信息中心负责局环境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优化和维护,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其他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审核及办理工作等。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制定完善《晋江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江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处理流程实施细则和公开操作说明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详细汇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处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处理文书制作规范,环境信息公开操作说明以及公文种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另外公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35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24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62.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条,占37.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文公布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送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2016年度无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3件,均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办理。其中,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不予公开”的“晋环移〔2012〕18号”文件系我局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沟通的函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且该函件里面涉及一些企业、个人的隐私(如企业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等),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书面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其均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因此我局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要进一步深化;
4、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搭建、维护好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督促国控等重点企业进行自行监测数据公开。三是充实和扩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信息动态,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报的数据是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史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4 |
352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4 |
352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3 |
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3日
|
抄送:晋江市政府办、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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