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1201-2011-00001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6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本年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晋江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www.jjepb.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迎宾路27号,邮编:362200,电话85682087,电子邮箱:qzjjepb@126.com)。
一、概述
201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进行信息公开,由制作人提出公开属性、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和分管领导审定后,制作人或获取人按规定程序上网公开,局信息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档案归总上报,本年度共对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3件。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对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通过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现。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有效开展,我局制定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并采取措施保障制度规范运作。一是完善公开责任体系。以“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为原则,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负责及多级审查制度。二是重要信息集体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环境信息,由分管领导提交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坚决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三是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公众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本局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0条;工作动态类64条,行政许可类1986条(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07件;排污许可证702件;环保竣工验收140件;环评审批917件;国控企业排污收费20次共132.96万元。),占98.8%;其他信息类24条,占1.2%。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晋江环境保护”网上,全文公布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送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没有收到公开信息、文件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0年度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方面的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热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本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依法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其他说明
本年报的数据是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74 |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 |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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