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00924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色母粒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英林镇三欧村锦德路66号
3.建设单位: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信公司”),临时租用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锦公司”)闲置厂房,从事色母粒的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预计年产0.6万吨色母粒。根据逸锦公司建设规划,逸锦公司分两期建设,部分厂房在空地新建,其余部分为现有厂房推倒重建。目前正在空地建设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投产后现有厂房推倒重建建设二期工程,本项目租用的车间在逸锦公司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逸锦公司从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到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中间存在较长时间的空档期,为充分盘活现有资源,逸锦公司将二期工程部分区域租给创信公司,用于创信公司色母粒生产项目的建设,根据三方达成的协议,逸锦公司二期工程厂房重建涉及到创信公司色母粒生产项目车间时,创信公司应自行拆除设备,进行搬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晋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原料破碎、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原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无燃料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线上各工序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其中磨粉机为密闭生产设备;投料区设在半封闭隔间内;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紧贴挤出机设置。项目磨粉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2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4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机熔融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磨粉机、干燥机、筛分机、空压机、冷风机等设备,设备噪声声强源强约为75~95dB(A)。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村庄噪声预测值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物和次品,集中收集后可外售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福建创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年09月24日—2020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