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2420-2020-00132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30
晋人社〔2020〕129号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务工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9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奖补申报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我市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除外)在晋江市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补。省外贫困人员有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任一险种并实际缴费的可放宽至稳定就业一个月以上。
二、奖补标准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56号)文件执行,给予企业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具体发放标准依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
三、申报步骤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11月10日前,登录http://12333.jinjiang.gov.cn/进行申报(附件2)。
(一)登录系统:企业经办人员登录注册个人信息及实名认证;
(二)录入信息:企业经办人员录入企业相关信息;
(三)员工录入:系统生成相应企业的员工信息;如未生成名单,可以通过导入企业员工名单,符合条件的员工自动生成花名册;提交员工的材料;
(四)上传材料:上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下载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经办人员下载申报材料(泉州市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奖励申请表、企业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奖补花名册和收款收据等材料,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一)企业的上传材料都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吸纳贫困人员未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任一种的需提交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有参保人员无需提供);
(三)企业关注“晋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点“最新资讯”中的“最新动态”,直接查看“关于做好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就可了解政策及申报流程。
四、工作要点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多种途径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吸纳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奖补政策的知晓率。
(二)组织申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要按照辖区企业名单(附件1)通知相关企业组织申报,强化政策宣传,做到“通知不落一家、服务更进一步”,应指定专门部门及联系人员指导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正确引导企业在规定时间申报。
(三)动态跟踪管理。对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各镇(街道)要加强与其所在企业联系,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补,将贫困劳动力稳定在企业。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定期跟踪了解就业需求,实行托底就业帮扶。
附件:1、晋江市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企业名单
2、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将奖补操作手册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林伟江 联系电话:8569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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