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0820-2019-00113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7
关于准予福建博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职业中介许可的批复
福建博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职业中介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博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毅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44XQA51,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壹仟万圆整,经营地址:福建省泉州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宅垵社区文华路南8号中国粉丝基地二层。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号:350582RL0003,有效期为5年(应于每年年审期满前30日内参加年度验证)。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你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你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1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办理。
五、你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职业中介经营情况报告。
六、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此复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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