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admin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23
晋江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我局现将2016年1月~12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办法》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晋政办〔2016〕10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了晋江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工作、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并落实一名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14条,其中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内容信息12条,公开文件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条。历年累计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⑴、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内容信息,其科目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图设计核准书)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或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⑵、公开文件,其内容为《晋江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晋气发〔2016〕28号);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其内容为《2015年晋江市气象局决算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务公开栏、互联网站、政府网。
1、互联网:中国晋江网、晋江市公开网站。
2、政府网:政府内网。
3、公开栏:本局党(政)务公开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数量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为0.00元,历年累计金额0.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涉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历年累计数量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福建省晋江市气象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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