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24-00021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5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
现将《晋江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5日
晋江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养老〔2024〕27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4〕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水平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护理人才储备,实现“建立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持证人数明显增长”目标,结合我市养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及整体素质,提高晋江养老从业人员的持证率。同时帮助居家照料者(老人子女亲属、社区志愿者等)提升居家照料技能,让老年人获得更专业的照料服务;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将安全生产与养老服务紧密结合,确保老年人的安全需求及照护需求得到保障,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
二、培训对象
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以及家庭妇女、失业人士、社区工作者等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群体;老人子女亲属、社区志愿者、家政从业者(居家保姆)等群体。.
三、培训周期与安排
本次培训项目预计培训500人次,共计4期,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通过线下培训形式开展系统性的理论+实操的课程模式开展培训活动。每期培训结束后,除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外,将组织符合报考资格且有意向的人员参加证书考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将纳入晋江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人员培训经历。
四、培训内容
理论+实操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操训练并重,理论教学占30%,实操训练占70%。
(一)理论知识培训。理论知识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职业技能和掌握的知识为核心,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培训,将职业道德、人际关系与沟通、相关法律法规、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急救护理、常见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纳入培训结业考核内容范围。
(二)实操技能培训。涵盖老年人日常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安全照护、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通过现场教学和模拟实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包括协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服药护理、翻身照护、轮椅转移等。
(三)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培训。持续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将安全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培训内容。包括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方法,以及老年人突发疾病、意外摔倒等紧急情况的处置流程。
五、经费保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机构承办的方式开展本次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工作要求
(一)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对晋江市各类公办、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含镇级敬老院、村级敬老院、嵌入式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含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中的养老从业专职人员实现全覆盖。
(二)鼓励社会人员参加培训。鼓励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学习照顾年长亲属的低龄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以及民政局下属单位人员等参加培训,做到“愿培尽培”“应培尽培”,努力实现“就业即培训”和“培训促就业”。
(三)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评定。培训结束后,除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外,参训人员需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或老人照护专项能力考核,对经评价认定合格的纳入人社部证书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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