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民〔2020〕61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支持
紫帽镇民政工作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民政局支持紫帽镇民政工作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有关内容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晋江市民政局支持
紫帽镇民政工作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夯实全市民政工作基础,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试点在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紫帽镇实施民政工作改革试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聚焦“一个目标”、围绕“一个重点”、凸显“四个更加”,即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基层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民政兜底基础作用更加巩固的基层民政工作新样板。
二、试点时间
2020年8月—2021年8月
三、试点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帮扶体系。通过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容错机制为保障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提升兜底保障水平。一是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对重病、重残、存在返贫风险的困难家庭的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二是探索优化低保认定机制,通过对低保申请条件中关于持有房产、金融资金的要求进行调整优化,将因征迁等原因住房条件超过原有标准,但又确实无法靠自身造血脱贫的困难群体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提升临时救助实效。一是扩大救助范围。救助范围探索向危房改造、住院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方面进一步延伸拓展,提升救助实效。二是提高救助时效。将紫帽镇临时救助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探索创新调查核实方法,通过购买社工服务方式参与家计核查,促使审核审批环节“扁平化”,压缩审核时间,缩短审批链条,提升救助时效。力争2020年全年临时救助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3.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结合省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加大困难群体摸排力度,探索建立低收入对象数据库,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形成多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力争到试点结束,完成低收入对象数据库建设,并逐步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4.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综合评判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复杂多元和急难险重救助时效要求高的矛盾问题,探索制定社会救助工作容错边界、负面清单、工作底线,从根源上扭转基层干部“宁漏勿错”的思想,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模式。试行“场所、人员、运营”三个专业化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统筹运营镇村养老服务场所,深入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探索“功能全、服务优、覆盖广、政府省心、老人开心、家属放心”的养老新路子,有效补齐养老服务短板。
5.探索“1+N+X”的养老服务模式,即“1个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紫帽镇霞茂山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N个村级辅助养老机构、X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将紫帽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打造成镇级的“孵化中心”,向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输送运营模式、服务标准、人才管理等,发挥照料中心统筹指导、指挥调度、资源共享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镇村两级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机结合。
6.大力推进公办民营运营模式,将全镇养老服务设施打包委托一家第三方运营机构,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提升镇村两级养老服务水平。
7.探索智慧养老模式,搭建紫帽镇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互联网+”,推行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模式,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
(三)深化共建共享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施“八大提升工程”,创建“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建立“微协商微议事”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群众延伸,创优培育示范社区影响力,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8.提升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在紫帽镇选取1-2个社区作为2020年“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实施“八大提升工程”,对试点社区进行整体培育优化。重点探索建立阳光议事厅、社区听证会、乡贤议事会、民主协商会等社区议事制度,结合业主自治和居民协商的既有形式和载体,建立以网格、住宅小区(街巷)、楼栋协商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微协商微议事”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事理事会等“四会”。深入探索小区自治、业主自治、楼院自治新模式。
9.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紫帽镇按照《晋江市社区“十个一”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在民生微实事项目中重点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修缮,居民议事厅装修,居家养老服务站安全类设施、四老康复设备购置,鼓励申报服务社区一老一小的服务类项目,工程和实物类、安全设施类、服务类项目分别按50%、80%、100%给予资金补助。
10.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做到每个城市社区、每个农村社区分别拥有10个、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社区服务“时间银行”。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志愿者活动,每个社区至少建立5支志愿者队伍。推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
(四)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发挥社会工作在“三社联动”的专业支撑作用,探索“1+2+3+N”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模式,通过打造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智力支持2个品牌社会服务创建,完善孵化培育、备案登记、规范管理3项制度,培育孵化N个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模式。
11.培育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探索以镇、社区为单位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规范和服务。力争到试点结束,打造1-2个自身建设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
12.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探索建立以乡镇和村(居)委会引导、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依托镇综合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培训交流、孵化培育和项目管理等服务,力争到试点结束,拥有2个以上具有品牌辩识度和社会知晓度的社区社会组织或公益服务项目。
13.健全分类管理完善规范建设。健全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引导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由村(居)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并备案。完善规范建设标准,加强对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引导其带动相关已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14.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自律互律。加强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引导鼓励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村(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组建党组织,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五)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探索以价值引领为核心,以制度创建为基础,以奖励褒扬为手段的婚丧习俗改革机制,全力推进紫帽镇婚丧习俗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15.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婚礼。
16.加强良好家风家教引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开展对天价嫁妆、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引导群众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做好家风家训文化宣传和好家风好家教好教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
17.推进丧事简办文明治丧。支持紫帽镇建立文明治丧奖励金发放制度,提倡镇、村基层组织设置公共办丧场所,引导群众定点开展办丧活动,促进移风易俗,推动殡葬管理改革。对在辖区内为具有本区户籍逝者治丧、举办丧事不超过3天(天数计算按“头尾日”统计,新冠疫情结束后执行),并严格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治丧人,每例发放1000元文明治丧奖励金。
四、试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紫帽镇社会事务办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局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系统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试点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科学有序推进。紫帽镇社会事务办要领会好、把握好、践行好先行先试这个关键,按照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既要敢闯敢干,用活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运作,努力在先行先试上有新的作为。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科室(单位)在分配与试点工作相关的民政专项资金或社会服务项目时应给予紫帽镇倾斜支持。紫帽镇社会事务办要将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工作领域,严格做到专款专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优先投向紫帽镇民政工作试点领域。
(四)造浓改革氛围。紫帽镇在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要在工作基础和保障条件上,深入挖掘自身潜力,集聚各方面的智慧、力量和资源,率先实施相关改革任务,在改革创新上先行一步。要扩大宣传,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试点工作成果,尤其对社会影响好、推广价值高的改革创新举措,要注重提炼总结,形成有分析、有建议、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报告,持续放大改革效应。其他非试点镇(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基层民政工作的新路子,在条件成熟时我局将给予政策支持。
抄送:福建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紫帽镇
人民政府,张汉杰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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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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