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4-2510-2020-10001
    • 发布机构:晋江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晋江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晋江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晋江市科学技术局汇总201911日至20191231日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本报告并予以发布。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网站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晋江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祟德路283号(邮编:362200

    电话:0595-85681242    传真:0595-8568414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晋江市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晋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全市科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科技管理体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努力保障社会公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我局在中国晋江信息公开专栏、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网站以及福建省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等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6条,全文电子化在中国晋江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晋江市档案馆和晋江市图书馆。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公示公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33.3%

    2.科技奖励、科技扶贫、科技宣传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3条,占50%

    3.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16.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中国晋江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报公开(主要是规范性文件,由晋江市政府办公开)、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其它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函)类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公开。将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网站、中国·晋江、福建省网上审批服务大厅上向公众公开,群众可以上网了解办理事项的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事须知等信息,在线上可即时了解服务事项审批进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此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解决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人员不足的问题。认真贯彻《新条例》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信息专业团队、提升信息质量。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层面,切实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解决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问题。认真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一方面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另一方面要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依据《新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审核把关签字制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月定期送交晋江市档案馆和晋江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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