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20-00033
    • 备注/文号:晋交〔2020〕118号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3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03 09:40
      

     

     

     

     

     

    晋交〔2020118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

    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721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以重大风险管控为重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强化源头管理,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有效管控风险,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高质量赶超跨越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晋江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四、机制建设内容及时间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从即日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725日)

    1根据《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基本规范》,梳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实施导则》)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指引导则(以下简称:《企业自查导则》)、行业检查指引导则(以下简称:《行业检查导则》)的编制及其发布情况,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和专家,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等资料,深入系统总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重新修订、完善和提升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实施导则》和《企业自查导则》《行业检查导则》,并聘请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对每个《实施导则》和《企业自查导则》《行业检查导则》逐一进行评估、论证、审查,形成质量高、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简单化、可推广的《实施导则》和《企业自查导则》《行业检查导则》,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725日前

    (二)建立健全阶段(2020725日-2020年年底)

    1各科室(单位)要突出以规模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企业为重点,在20207月底前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数量,深入指导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认真对照所属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导则、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导则,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含车间表册、岗位卡片),积极运用“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模式,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风险点名册和风险评估报告(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纸质清单、汇总造册,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安全风险企业、车间(部门)、岗位(班组)“三级”警示公告,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动态评估制度、公告制度、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各个风险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9月前。

    2各科室(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分别组织专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点,逐一认真审核评估,汇总建立重大风险点“一行业(领域)一册”,逐级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线实时监控,确保每处重大安全风险有部门监管、有专人监控、有信息系统在线监测、有专家评估、有防范措施保障、有应急处置对策。对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定期组织专家研判,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各科室(单位)应于每年620日和1220前将重大风险点名册报局安监科汇总。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9月前。

    3各科室(单位)要突出以行业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理论、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运行案例和具体实施技能等内容为重点,优选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采取集中课堂授课、现场观摩培训、场景模拟和交流答疑等方式,在20209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促使各有关单位熟悉双重预防机制基础理论,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技能、“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使用技能,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使用方法等,懂得如何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真查实报等工作。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9月前。

    4各科室(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大力引导所有企业积极运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认真采集本企业基本信息,自觉将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点名册、空间分布图、管控预防机制和每月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各科室(单位)要对所主管的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信息,及时给予在线审核、备案,确保企业安全风险信息客观、准确、真实(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能否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能否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评估结论是否清楚、明确;风险点名册填写是否准确、完整,风险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风险管控部门、责任人是否清晰,主要管控措施、主要应急措施是否明确,存在的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标注是否清晰、准确)。对所主管企业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管理、处置,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2020年底,新增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019年实际在线总量50%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年底。

    5各科室(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结合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切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畴,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对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为执法手段,给予严查重罚。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年底。

    6各科室(单位)要坚持统筹推进、条块结合的原则,抽调业务骨干、聘请专家或依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门评估工作组,按照《泉州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参考导则(试行)》,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及其修订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信息化建设、考核奖惩落实等情况,关键是要对企业排查出的风险点、管控措施以及落实管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项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对企业未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提出补充完善意见。企业未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评估的,由责任科室督促其依法依规整改并组织评估工作组复核;复核仍未通过的,依法依规列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年底。

    7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常规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要求,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明确每月、每周任务分工,拉出清单、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一票否决”。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年底。

    (三)总结巩固阶段

    各科室(单位)要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方案,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领导小组

    2.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导则分解表

    3.晋江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晋江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参考导则(试行)

    5.晋江市2020年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领导小组

     

      长:吴鸿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肖奕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连碧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再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颜呈忠(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蔡于洋(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蔡志尧(市运输管理所所长)

            颜呈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黄鹏程(局办公室副主任)

            施志荣(局综合规划科负责人)

              耀(局工程建设科副科长)

            杨斌斌(局养护管理科负责人)

            黄天津(局安全生产与执法监督科科长)

            苏松茂(局审批科科长)

            蔡伟峰(市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黄志强(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柯荣转(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黄天津担任,成员由安监科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局安监科。


    附件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导则分解表

     

    序号

    行业领域

    实施导则

    企业自

    查导则

    行业(领域)

    检查导则

    责任科室

    1

    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领域

    客运企业

    客运企业

    运管所

    2

    货运企业

    货运企业

    3

    危货企业

    危化企业

    4

    客运站

    客运站

    5

    货运站

    货运站

    6

    出租车企业

    出租车企业

    7

    公交车企业

    公交车企业

    8

    驾培机构

    驾培机构

    9

    维修企业

    维修企业

    10

    汽车租赁企业

    汽车租赁企业

    11

    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领域

    普通货运企业

    普通货运企业

    运管所

    12

    交通工科建设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

    公路工程建设企业

    公路工程建设

    工程科

    13

    水路工程建设企业

    水路工程建设

    14

    交通建设养护工程

    交通建设养护领域

    交通建设养护单位

    交通建设养护

    养护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附件3

     

    晋江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填报科室                                                         填表日期:        

    序号

    风险点

    危险源

    详细位置

    风险级别

    /颜色标识

    可能导致的

    事故类型

    主要管控措施

    管控责任部门/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批准人:          

     

    注:1.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设备或区域等;2.危险源是指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危险或有害因素;3.备注栏对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注明;4.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本清单样式汇编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5.科室(单位可参照本清单汇编本辖区、本行业一县一册一行业(领域、专业)一册
    附件4

     

    晋江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参考导则试行

    评估

    指标

    评估

    要点

    达标参考导则

    评分参考导则

    评估参考方法

    评估记录

    扣分

    基本要求

    (80)

    组织

    机构

    (20)

    1.建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各部门(车间)安全管理员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具体工作。

    2.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当中应履行的职责,并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有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职责。

    3.制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实施步骤、进度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每项扣2分。

    2.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2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职务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未担任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职务的,每项扣5分。

    3.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4.未制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扣5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步骤与时间、责任人与分工、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一项不符合扣2分。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未履行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2分。

    否决项:

    未建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未明确有关人员相关职责的,缺一项评估不予通过。

    查文件:

    1.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查阅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及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全员

    培训

    20分)

    1.制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奖惩等。

    2.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开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未制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不具体的,扣5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每项扣5分。

    3.未对全员进行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缺少部门(车间)/岗位的每项扣2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5分。

    否决项:

    抽查10%的相关岗位人员,5人及以上未掌握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内容,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

    1.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计划。

    2.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

     

     

    体系文件

    20分)

    1.制定符合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要求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车间)/岗位。

    1.未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的,每项扣10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的,每项扣10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车间)、职责、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2分。

    4.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门(车间)/岗位,发现一个部门(车间)/岗位扣2分。

    查资料:

    1.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或知晓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分)

    1.建立健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

    2.落实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制度,根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1.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5分。

    2.未根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否决项:

    未建立健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或未有效落实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

    1.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2.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奖惩记录,相关财务文件。

     

     

     

    风险点

    排查

    30分)

    1.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的作业活动清单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10分。清单未涵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

    体系建设

    (550)

     

    2.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设备设施类清单

    3建立覆盖岗位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地点或设施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10分。清单未涵盖主要设备、设施的,缺一项扣2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10分。清单未涉及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2分。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

     

     

    危险源

    辨识

    150分)

    1.组织本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及作业步骤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和健康损害等。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的,缺一项扣5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缺一项扣5分。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行识别的,缺一项扣2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10%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询问,5人及以上未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分析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估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估记录。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评估记录。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及其危害后果(事故类型),是否了解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损害。

     

     

    风险等级确定

    80分)

    1.根据本企业所属行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导则,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的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

    2.参与评估人员熟知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合理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正确。

    3.重大安全风险的确定依据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导则、实施指南进行判定。

    4.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1.未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的,扣5分。

    2.评估人员不熟悉评估分级标准或者安全风险评估取值不合理、安全风险等级不准确,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应为重大安全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安全风险的,一项不符合扣10分。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相关内容,一项不掌握扣2分。

    4.未进行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一项不符合扣2分。

    否决项:

    应判定为重大安全风险而未判定为重大安全风险,存在三项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

    2.工作危害分析及安全检查表分析等分析记录。

    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记录。

    询问:

    1.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相关内容。

    2.相关岗位人员是否熟知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并进行正确的安全风险分级。

     

     

    控制措施

    150分)

    岗位人员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提出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经过企业相关程序评审、论证确定,控制措施应与实际相符,具有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实。

    1.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较差、未得到有效落实或遗漏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2.岗位人员未参与控制措施制定的,每人次扣3分。岗位人员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

    3.企业未按程序组织进行控制措施评审、论证确定的,扣1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核查控制措施,30%及以上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相符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未有效落实,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检查控制措施制定过程,是否全员参与并经过评审、论证确定,控制措施是否全面、无疏漏、可操作性强并有效落实。

    现场检查:

    核查岗位人员是否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

     

     

    风险

    分级管控

    90分)

    1.结合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等级安全风险的管控层级。

    2.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

    1.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层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扣5分。

    2.各风险点和危险源未根据管控层级确定责任部门及人员,落实管控责任的,每项扣2分。

    3.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岗位人员,未掌握相应管控企业安全风险内容的,每人次扣5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10%相关岗位人员,5人及以上未掌握本岗位应管控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记录等资料。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岗位人员是否清楚本职岗位应管控的企业安全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30分)

    1.编制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清单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论证,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形式、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未建立作业活动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5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5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扣5分。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信息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每项扣2分。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的,每项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设备设施类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

    公告警示

    20分)

    1.通过有效方式向本企业员工公告企业主要安全风险相关内容。

    2.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告知卡(含明显警示标志)

    3.组织本企业各层级、各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告知培训。

    4.将本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1.未采取有效方式公告企业安全风险的,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少一项扣2分。

    2.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区域,未设置告知卡(含明显警示标志),每处扣5分。

    3.未参加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告知培训,每人次扣2分。

    4.未将本企业重大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的,每处扣5分。

    否决项:

    企业未组织各层级、各岗位进行风险评估结果的告知培训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文件:

    1.企业安全风险告知相关文件。

    2.企业安全风险公告方式及内容。

    3.企业安全风险告知卡及内容。

    4.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告知培训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

    企业安全风险公告栏、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安全警示标志、监测或预警设备设施。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70)

    编制隐患排查清单(50)

    1.建立符合本企业所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指引导则要求的隐患排查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清单、基础管理类清单)、车间(部门)隐患排查表册、岗位隐患排查卡片。

    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内容及标准应包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各风险点、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项目及标准应符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要求。 

    4.排查清单中应明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等内容。

    1.未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扣50分;未建立车间(部门)隐患排查表册的,每个车间(部门)20分;未建立岗位隐患排查卡片的,每个岗位扣5分。

    2.未建立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扣30分。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排查内容及标准未包含各风险点、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的,每项扣2分。

    3.未建立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扣20分。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中排查项目不全、排查标准不具体的,每项扣2分。

    4.排查类型、组织级别、排查周期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否决项:

    30%及以上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各风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未作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内的排查内容及标准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企业隐患排查清单、车间(部门)隐患排查表册、岗位隐患排查卡片。

    2.企业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3.企业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确定

    排查计划

    (20)

    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1.未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计划,扣20分。

    2.排查计划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企业隐患排查计划等资料。

     

     

    隐患排查实施

    (100)

    1.按照本企业隐患排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本企业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2.隐患排查类型、周期、实施主体应符合所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指引导则要求。

    3.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或危害较高的隐患应记录详实,如条件允许应保留影像资料。

    1.抽查企业各组织级别隐患排查记录表,缺一项扣10分。

    2.未按本企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缺一项扣5分。

    3.排查记录不详实的,隐患信息填写不准确、全面的,发现一项扣5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企业隐患排查表、排查记录、隐患登记表等记录。

    现场检查:

    核查排查项目与标准、排查结果与现场的一致性。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50)

    1.隐患排查结束后,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填写如下内容:隐患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并以适当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信息。

    2.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或预案,估算整改资金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隐患排查组织部门。

    3.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1.未定期通报本企业隐患排查结果,发现一项扣5分。

    2.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发现一项扣5分。

    3.企业隐患整改通知单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

    4.隐患治理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缺一项扣5分。

    5.隐患整改后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的,一项扣2分。

    否决项:

    30%及以上隐患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企业安全隐患通报。

    2.企业隐患整改通知单。

    3.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0)

    1.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本企业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2.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应符合导则的规定,并将本企业治理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本企业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1.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的,发现一项扣5分。

    2.评估报告书内容不详实的,未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缺一项扣2分。

    3.未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一项扣10分。未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及时治理的,一项扣20分。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未及时组织复查评估,一项扣5分。

    5.重大事故隐患涉及资料未及时归档的,一项扣2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标准,发现应定性为重大隐患而未定性的,评估不予通过。

    重大隐患未按规定上报治理方案及治理结果的,评估不予通过。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含排查记录、评估报告书、整改方案、复查验收记录等)

    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现场检查:

    查看企业隐患治理情况及治理效果。

    注:经核查,企业确实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项目按满分50分计。

     

     

    信息化

    管理

    (40)

    信息系统应用

    (40)

    1.企业双重预防机制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机制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

    2.信息系统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记录(含风险点名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和隐患排查记录完整。

    3.信息系统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真实有效。

    4.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1.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两个体系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2分。

    2.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记录(含风险点名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和隐患排查记录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2分。

    3.信息系统中未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的,扣5分,相关数据内容缺失的,缺一项扣2分。

    4.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未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扣20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登录相关系统(包括企业自建系统)对企业填报系统信息情况进行检查。

     

     

    持续

    改进

    (60)

    评审

    (20)

    每年至少对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

    1.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运行情况评审的,扣10分。

    2.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评审的,扣10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

    注:企业进行首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时,本项目按满分20分计。

     

     

    更新

    (30)

    1.适时、及时针对本企业工艺、设备、人员等重大变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更新安全风险信息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编制、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根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变化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并按清单编制排查表,及时实施隐患排查。

    1.未适时、及时对本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发现一项扣5分。

    2.未及时本企业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或控制措施实效性不强,发现一项扣5分。

    3.未根据本企业安全风险变更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内容,发现一项扣5分。

    4.未根据本企业更新的隐患排查表实施隐患排查,发现一项扣5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更新后的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记录。

    2.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4.企业隐患排查记录及治理台账。

    现场检查:

    现场核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变更情况。

    注:企业进行首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验收时,本项目按满分30分计。

     

     

    沟通

    (10)

    1.建立企业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本企业安全风险信息和隐患信息,提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效果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2.企业安全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更新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企业安全风险信息、事故隐患信息未及时传达至相关方的,发现一项扣5分。

    2.企业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更新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的,发现一项扣5分。

    询问:

    企业各层级之间是否进行了沟通,各层级及与相关方安全风险信息、事故隐患信息沟通采用方式及沟通的效果如何。

     

     

     

    备注:

    1.本评审标准适用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参照执行。除特别注明外,表中安全风险均包含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均包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2.总分共计1000分,累计得分/总分X100=实际得分,其中缺项部分按0分计入累计得分,相应的考核要点按0分计入总分。每一考核要点的分值扣完为止。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许可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得分80分合格,其他企业(单位)得分60分合格。

    4.评估记录应根据评分标准逐项描述考核情况,并附带相关审查记录,严禁仅简单填写不符合项。

    5.以抽查形式进行询问或者检查的情况,应将总数、抽查数目、不符合情况等描述清楚。其中,总数少于5()的,必须全员抽查,1人不达标的,评估不予通过。


    附件5

     

    晋江2020年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登记表

    填报科室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20    

    单位类型

    企业数量 ()

    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单位数量

    监管部门组织专题培训

    企业内部

    专题培训

    投入专项资金(万元)

    总数

    规上企业

    规下企业

    重点行业企业数量

    企业()

    区域()

    培训

    数量

    (场、次)

    参训单位总数(家、次)

    其中参训企业数量(家、次)

    参训

    总人次

    其中

    企业

    参训

    人次

    其中专家参训人次

    培训

    企业

    数量(家、次)

    参训

    人次

    数量

    达标数量

    数量

    达标数量

    总数

    规上

    规下

    重点行业

     

     

     

     

     

     

     

     

     

     

     

     

     

     

     

     

     

     

     

     

     

     

     

     

     

     

     

     

     

     

     

     

     

     

     

     

     

     

     

     

     

     

     

    注:1.规上是指规模以上企业、规下是指规模以下企业;2.达标数量是指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数量;3.各填报单位按照各自所属的单位类型进行填报,所填数据截至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2020年度总结填报数据截至202012212.请各科室(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20211月底前将本表格报送局安监科。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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