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19-00057
    • 备注/文号:晋交〔2019〕224号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30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晋江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19-09-30 11:47
      

     

     

     

     

     

     

    晋交2019224         签发人:吴鸿斌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晋江市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局相关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20188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925号)和《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五份文件的通知》(泉工审办〔2019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快项目前期报批速度,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改革,制订工作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晋江市本级审批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二、并联事项

    本实施方案中的并联审批,是指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按审批关联性和并行审查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每个阶段一个牵头单位、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运行机制、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采取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的服务模式,由市行政服务中心01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相关审批部门并联或并行办理。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后,分为建设管理审批主流程和辅助流程。其中,主流程中的事项必须在相应阶段办理完成,辅助流程中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跨阶段与主流程的事项并联或并行办理(详见《泉州市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流程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用地规划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事项;辅助流程中必须在本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用海预(需要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行业审查意见,该阶段牵头单位为发改部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园林、文旅等部门为配合单位。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流程包括:农村公路工程(含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事项;辅助流程中必须在本阶段或上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必要时),地震安全的强制性评估,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备案等事项(必要时)。该阶段牵头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园林、文旅、地震等部门为配合单位。

    (三)施工许可审批阶段主流程包括:省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事项;辅助流程中必须在本阶段或上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评标结果备案、质量监督申请等事项。该阶段牵头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园林、文旅、地震等部门为配合单位。

    可在以上三个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压覆矿产资源批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包含6个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必要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要时),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必要时),海域使用权审核(需要时)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竣工验收阶段主流程包括:省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合并验收等事项;辅助流程中必须在本阶段或上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该阶段牵头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门,档案部门为配合单位。环保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由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并通过网上报,无需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三、办理流程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可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前期咨询会商项目业主在上述四个阶段报件前均可向01受理窗口提出审批咨询服务请求,由相应阶段牵头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要求,视不同项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通过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相关部门发出邀请,并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向项目业主明确以下事项:

    1.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该阶段报批条件;

    2.报批项目应阶段审批主流程事项以及可与主流程并联或并行办理的辅助流程有哪些事项,并提供相应阶段服务指南、申请表单,指导项目业主填写完整;

    3.可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合评审(验收)的事项有哪些;

    4.相应阶段所涉及的审批部门对办理事项采取并联或并行办理的意见及要求;

    5.其他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会商后,由相应阶段牵头部门汇总各部门意见,经会签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前期咨询会商协调意见书》,作为项目业主正式报件的指导意见。

    (二)窗口受理项目业主按《前期咨询会商协调意见书》(如有)做好报件前相关准备工作随后01受理窗口提出报件申请,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勾选在相应阶段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0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项目业主报件申请后,应先对投资项目代码进行核验同时按服务指南要求收取申报材料,并进行统一登记,及时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各相关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涉及跨层级的审查审批事项,由本级相关部门牵头在收到01受理窗口分送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转送系统内相关层级的部门办理。逾期不告知的,自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并通过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将材料分别推送至各相关审批部门,由各部门后台业务办理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同步审查。

    (三)部门联合评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采取技术审查与业务审批分离的运行模式,全程审批时间压缩60%以上,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技术评审、现场勘察、公示、听证及设计文本编制修订时间不记入审批时限内。凡需组织技术评审论证的事项,原则上采用联合评审的方式开展,承诺审查论证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联合评审会第一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第二、三、四阶段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召开。邀请专家名单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自行安排,并于会前5天汇总至牵头部门。会后,由牵头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初稿01受理窗口通过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转送各联合审查部门审核会签后正式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纪要。

        (四)部门意见会签设计方案应按联合审查会议纪要逐一修改完善,经审专家复核通过后,由各相关联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要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在3个工作日形成意见反馈给01受理窗口,由01受理窗口统一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直至设计单位按要求完成设计方案修编,并由各相关联审部门出具《技术审查合格意见》,汇牵头部门确认设计方案完成修编后,方视为符合法定要求01受理窗口随后正式重启审批流程,进入审批办理程序,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各自工作职责出具批复文件(证书)或评审报告、意见。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听证)程序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程序进行公示(听证),并在规定阶段及时限内依职能办理审查。

        (五)一次办结出证各相关审批部门在规定承诺时限内分别出具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到发证窗口(未进驻中心的部门可将办理结果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转交发证窗口)并抄送牵头部门同时形成电子证照推送入库。涉及征求意见事项的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逾期没有反馈视为默认同意。发证窗口应及时通知项目业主领取加盖部门印章的批复文件(证书)或评审报告、意见。各相关部门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实现信息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相关市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晋江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确定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会商会审,压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并联或并行办理工作所涉及的配合部门应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涉及本部门项的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沟通联系,主动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并联审批工作

    (三) 为切实做好交通工作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要求,自觉接受市纪委、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对推进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予以免责;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工作协调配合性差,相互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各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1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1-2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批申请表

    1-3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2-1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2-2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指南

    2-3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3.泉州市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4.泉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925

    联系人:苏松茂  联系电话:13599709911

     

     

     

     

    抄送: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9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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