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9-2400-2016-0005
    • 备注/文号:晋公综〔2016〕3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6
    晋江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06 00:00

    晋江市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晋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zfzwgk.aspx)、“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jj110.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邮编:362200,传真:059585627201

    一、概述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公安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聘请市局特邀监督员李春兴等30位同志成立监督小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下发《晋江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明确指挥中心、公关室为责任单位,把好审查审批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并及时对外公布。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2014年部门财政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5年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是丰富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有利于群众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公安信息;建立常态化新闻通气会与发布会制度,及时对外发布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大要案侦破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等;利用“晋江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络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2场,通过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等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4条(次);公布行政权力294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公共服务事项63项;公布2014年部门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5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5年,市局主要通过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晋江公安”微信微博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主要类别包括:人事任免类信息48条,占51.06%;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占29.79%;行政权力类8条,占8.51%;财政资金类信息6条,占6.38%;其它类别信息4条,占4.26%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在“晋江公安”微信、微博通过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袭警入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2015年,市局共发布微信、微博6条(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市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局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牢树“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愿公开,或者未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应公开政府信息,导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社会公众关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到在文件生成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完善检查督促机制,市局信息公开办定期检查各单位政策文件信息的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不及时的,及时通报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要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公开解读,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公布相关操作流程和咨询电话,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详见附件)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20132015年)

    主动公开文件数

    94

    3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4

    3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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