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20
晋江市公安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晋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82030069,传真:0595-82030068。
一、概述
2009年,市公安局根据《条例》、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立足公安本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高度重视警务公开工作,为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昌明为组长,市局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派出所、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规范,全面及时公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共6章30条要求,规范警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职责分工。同时结合各警种、部门特点,对公开内容和形式进行明确,如在各派出所、边防所警务公开栏上公开特邀监督员、监督电话、窗口服务单位警告辞及户政、治安、刑侦、法制业务等内容,在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除公开特邀监督员、监督电话、窗口服务单位警告辞等基本内容外,还分别公开出入境管理、交管业务、消防业务等内容。
三是拓宽公开途径,广泛接受监督。市局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因地制宜,不断拓宽警务公开的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全局民警的监督。1、各派出所、边防所设立警务公开栏,严格对照省公安厅要求公开警务信息。2、交警、出入境管理大队等窗口单位,设置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各界公开办事程序及办理结果。3、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政务公开站点进行网上公开。4、在市局机关大院内设立警务公开栏,不定时公开警务信息。5、建立特邀监督员监督制度,通过向全市公安机关聘请的特邀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情况,征求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6、利用热线电话、网络、调查问卷等形式征询群众对警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使警务公开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7、将警务公开内容纳入派出所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市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队加强对警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警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市局主要通过晋江政务网、公安对外窗口、政务公开实体栏及市“两馆”查阅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主要类别包括:人事任免类信息38条,占42.7%;业务工作类信息43条,占48.31%;行政权力类8条,占8.99%;其它类别信息10条,占11.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咨询处理情况
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2、门户网站建设和运用相对滞后。
(二)改进措施
市局将根据《条例》和省公安厅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附表式)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08—09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89 |
167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9 |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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