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19-00037
- 备注/文号:晋发改函〔2019〕10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转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1号)函告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1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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