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19-00037
    • 备注/文号:晋发改函〔2019〕10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函
    时间:2019-09-11 16:48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转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1号)函告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1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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