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19-00036
    • 备注/文号:晋发改函〔2019〕10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转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住房建设、收费目录清单等相关文件的函
    时间:2019-09-10 16:43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转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废止部分涉及煤炭、住房建设、收费目录清单

    等相关文件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住房建设、收费目录清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4号)函告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住房建设、收费目录清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4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财政局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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