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5-01050-2019-00018
    • 备注/文号:晋残〔2019〕6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残联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8
    关于印发《晋江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通知
    时间:2019-09-05 15:52
     晋残〔201964

    关于印发《晋江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现将《晋江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828     

     

     

     

    晋江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019-2020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适应全市残疾人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需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接受相应职业技能培训,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培训机构,建立全面覆盖残疾人培训对象、培训项目符合市场需求、扶持措施得力的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机制。2019—2020年,全市积极开展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至少一次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有培训需求、就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中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特教学校、企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及残联挂牌的就业培训基地、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培训对象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鼓励在培训课程中增设岗位适应融合内容,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在岗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当地产业经济的发展,根据企业发展和职工岗位培训需求,加强与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等职业院校、中职学校的合作,对新录用残疾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或学徒培训,对已在岗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三)创业培训。对有培训需求、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提高创业能力的培训。依托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就业培训需求调查。各镇(街道)残联每年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就业状况和培训需求开展调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系统的录入和更新,切实了解掌握本地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状况,摸清残疾人培训和就业需求底数。

    (二)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依托各类培训机构,特别是定点残疾人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可根据实际,采取集中办班培训、自主分散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等形式进行。对新就业劳动力入职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对参加职业技能资格鉴定或执业资格晋级培训等不适宜集中办班培训的,应先向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再作安排;对残疾人联络员、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参加中国残联网上远程培训的,保障培训经费;对民间工艺、闽南传统文化技艺、高技能人才培养(训)等给予扶持,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法和形式,着力提高培训实效。

    (三)做好培训总结和鉴定。承担残疾人培训的机构应根据残疾人特点,注重培训实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及时总结和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班次,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按规定履行开班备案手续,培训结业后组织培训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积极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有关规定给予竞赛补贴,对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通过举办竞赛,搭建优秀技能人才展示平台,树立就业创业典型,引导残疾人不断提升技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资金在残疾人职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支出,保障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建立完善鼓励残疾人自主选择有资质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或奖励政策,积极举办面向困难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免费集中培训。结合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培训服务,进一步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

        (二)加强培训监管和评估考核。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任务。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制度,实行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培训和就业台帐,加强对培训过程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其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创业服务,要加强残疾人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残疾人职业健康保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结合经济发展,围绕吸纳残疾人就业集中的产业行业,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依托现有的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择优确定就业创业培训示范点(定点)机构,建设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根据残疾人的不同需求,以青壮年残疾人为重点对象,侧重盲人保健按摩、电子商务、居家就业创业等就业容量大适合残疾人从事的行业,拓宽残疾人培训项目,丰富培训课程内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能力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和经验,以及残疾人自强不息、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引导,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抄送: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党委政府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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