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5-1041-2019-00017
    • 备注/文号:晋残〔2019〕4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残联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7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晋江市残联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06-27 17:06
      

    晋残〔201949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晋江市残联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按照《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任务目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被确定为2019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市。现将《晋江市残联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627

     

    晋江市残联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总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探索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949号)、《福建省残联关于开展政府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950号)精神及《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进政府购买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通知》(泉残〔20193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购买服务主体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服务承接机构

    服务承接机构应具备如下基本标准: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具有专业康复医师2人以上,康复治疗师4人以上。

    4.拥有上门评估的康复评估设备和评估量表,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满足康复需求必备的家用康复器材。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青阳街道、西园街道、紫帽镇。

    (二)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处在疾病恢复期或稳定期,并经康复医师评估,有认知康复训练和肢体康复训练必要的。

    (四)评估对象不少于1000名。

    (五)符合条件服务对象不少于150名。

    四、服务内容

    (一)为服务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开展康复需求筛查和评估。

    (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及指导。包含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自理性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及指导、家务活动训练及指导、社区活动训练及指导、转移性活动训练及指导。

    (三)认知能力训练及指导。包含认知知觉功能检查、记忆力评定、失认失用评定、记忆广度检查、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及指导。

    (四)肢体功能训练。包含步态分析检查、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运动疗法。

    (五)服务对象康复评估、康复方案制定、提供必要的家用康复设备、辅具适配评估、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

    五、工作步骤

    (一)购买流程

    1.项目公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确定后,市残联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对外公布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购买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2.合理购买。市残联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泉财采〔2018927号)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机构。

    3.合同签订。市残联与承接机构签订合同,明确服务项目、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期限、权利义务、酬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服务流程

    1.康复需求筛查和评估。市残联发动村、镇两级残联组织配合服务承接机构对本辖区内的服务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访问,初步评估。对符合居家康复条件的残疾人,列入服务对象,对需到机构康复的残疾人提出转介建议。对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转介到二级以上医院或康复医院接受评估。服务承接机构在筛查和评估中须按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登记表》、《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表》等评估的要求逐个登记。服务承接机构完成筛查评估后,需向市残联提供完整的康复需求调查统计报告及调查对象花名册电子文档并同时提出可以接受上门康复服务人员名单及电子文档。服务承接机构需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封存后交市残联保存。

    2.制订康复服务方案。市残联根据承接机构评估确定的上门康复服务人员名单,研究确定服务对象并通知服务承接机构。服务承接机构为每位服务对象制订详实可行的康复服务方案,包括:康复项目、康复疗程、上门次数、辅具适配建议等。并将康复服务方案及上门服务人员资质证明报市残联备案。市残联根据康复服务方案给服务对象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3.实施康复。服务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上门康复服务,需要提供家用康复设备的,由承接机构提供。服务承接机构要为每一位服务对象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服务档案包含:康复评估记录、康复目标及康复方案、上门服务内容图片及视频资料。上门服务内容登记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上,由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确认签字。

    4.验收结算。承接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完成规定的康复服务后,市残联采用邀请相关单位联合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方式进行结算前的验收评估。验收时电话及入户抽查不低于服务人数10%,受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85%,建档率(含电子文档)100%。验收合格后,市残联凭合同和服务清单与承接机构结算。

    5.信息报送。承接机构按要求汇总残疾人康复服务情况,填写《福建省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

    六、服务标准

    (一)康复需求筛查和评估。有效见面人数(包含入户集中评估)每人不超过40元。见面率(包含入户、集中评估)不低于70%,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30%,有康复需求的对象,均需提出具体可行的评估建议。

    (二)居家精准康复服务。每人每个月费用不超过300元,每人每年康复服务不超过三个月。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每月服务疗程应达到21天,肢体功能训练每月服务疗程应达到28天。其中康复医师每月上门评估不少于2次,康复治疗师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4次。服务承接机构应培训指导服务对象家属或残疾人联络员、村医等协助实施康复计划。为实施居家精准康复服务所需提供的必要家用康复设备不得另行收费。

    (三)辅助器具适配补助工作。符合辅助器具适配补助的服务对象按《省残联、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79号)执行。

    (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符合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服务对象由市残联按照上级下达的无障碍改造指标逐步予以安排。

    七、经费保障

    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9号)及省残联、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6201号)精神,本项目所需的招标代理费用、项目服务费用、后期评估费用等资金由省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统筹支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政府购买精准康复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残疾人服务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残联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试点镇(街道)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动员基层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试点镇(街道)残联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残协作用,积极调动残疾人联络员、民政助理员、村(社区)医生、干部、残疾人亲属、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协助服务机构做好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入户筛查和评估工作。

    (三)注重监督,做好规范管理。试点镇(街道)残联要积极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不定期入户走访工作,对承接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回访、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残联。




    抄送:泉州市残联;晋江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党委、政府。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6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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