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2021年12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时间:2021-12-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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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21年12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李志忠、林丽雪、张丽丹等12户) | ||||||||
序号 | 申请人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街道初审意见 | 街道公示时间 | 房产复审 | 民政部门汇总 |
1 | 李志忠 | 3 | 李志忠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日 至2021年11月8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李丽明 | 配偶 | |||||||
李金伟 | 儿子 | |||||||
2 | 林丽雪 | 1 | 林丽雪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1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3 | 张丽丹 | 2 | 张丽丹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日 至2021年11月8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毛恩赐 | 儿子 | |||||||
4 | 陈招春 | 2 | 陈招春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1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本田牌非营运的闽 C686RW车辆,车型为SDH125T-27;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陈珊珊 | 女儿 | |||||||
5 | 陈永捷 | 2 | 陈永捷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1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详细,该户籍人数共3人,陈永捷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陈锶涵 | 女儿 | |||||||
6 | 庄乌培 | 2 | 庄乌培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1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详细,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 台铃牌非营运的闽C517RZ车辆,车型为TL1500DT和一辆新世纪牌非营运的闽C1QJ91车辆,车型为 XSJ125T-D,申请人配偶庄金顶有一辆台铃牌非营运的闽CM7326车辆,车型为TL800DQT-4;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庄金顶 | 配偶 | |||||||
7 | 丁毓真 | 1 | 丁毓真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2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8 | 郑晓萍 | 2 | 郑晓萍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8月23日 至2021年8月29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郑仁燠 | 儿子 | |||||||
9 | 洪宣冷 | 4 | 洪宣冷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5日 至2021年12月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相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洪雅丽 | 女儿 | |||||||
洪佳怀 | 儿子 | |||||||
洪泽宇 | 孙子 | |||||||
10 | 王雪谅 | 2 | 王雪谅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0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陈天奖 | 儿子 | |||||||
11 | 蔡海容 | 5 | 蔡海容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0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父母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陈紫云 | 配偶 | |||||||
蔡志祥 | 父亲 | |||||||
王秀治 | 母亲 | |||||||
蔡嘉妮 | 女儿 | |||||||
12 | 许玉貌 | 1 | 许玉貌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1年11月24日 至2021年11月3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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