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灵源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3-26 09:49 浏览量:

      

     

    晋政灵〔2021〕1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

    发《灵源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灵源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1日

     

      

     

    灵源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防患于未然,街道、社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二)森林防火必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街道、社区领导负责制和预防森林火灾中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

    (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处置森林火灾,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接到报告,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全力以赴,迅速扑救,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0595-85738444,值班人员(或党政办人员)接到火警时要做好来电登记,登记要点包括: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火灾发生地点和简要火灾情况。

    (二)报告制度:值电话班人员(或党政办人员)接到火警要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上班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工作点领导报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三)后勤保障制度:党政办要及时做好车辆调度,安排应急扑救物资输送;若扑救过程历时较长,还要准备一些矿泉水、牛奶、面包等便捷食品,带队领导要合理安排扑救人员轮流休息补充能量。

    (四)灭火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安办做好防火物资的储备(包括:铁扫把、沙铲、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等防火物资),定点放置,专人管理。

    (五)扑灭善后制度:在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火灾发生所在地社区主干要安排人员清理火场,并看守现场,一旦出现复燃要马上扑灭,直至现场的火星全部熄灭。

    (六)纪律制度:在处置火灾过程中,街道、社区干部要积极参与,服从统一安排和指挥,若有违反以上相关制度,由街道纪工委严格按照机关管理规定、社区干部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森林火警、火灾应急处理

    扑救森林火灾,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山火未彻底扑灭之前不准撤离现场,明火扑灭后,必须彻底消灭暗火,严防复燃。严禁组织残疾人员、妇女、老人、儿童和体弱多病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做到:

    (一)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迅速组织当地干部、青年群众,由街道领导和社区主干带领赶赴现场扑救,街道留一名领导在家坐镇指挥,按规定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街道有关领导报告,上班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工作点领导报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三)接受报告的领导要迅速通知火灾所在地社区主干组织人员先到现场扑救,同时调动街道森林防火队,并组织在家干部、职工赶赴火灾现场与社区干部做好应急措施扑救。街道领导负责组织指挥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清理火场,要安排火场所在地社区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四)接受报告的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工作点领导要互相通报,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火情。

    (五)街道领导组织干部、职工扑火时,要及时到器材库(科技楼地下车库)将铁扫把、灭火弹、沙铲、风力灭火机等器材带到火灾现场,火灾扑灭后要带回器材库。

    (六)在场街道领导根据火情,协调调动灵源消防队支援。

    (七)对重大、特大火灾,应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火灾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八)火灾属地及相关单位根据火灾紧急处理方案,必须紧急动员,迅速执行。

    (九)需调用市森林消防队支援时,要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指挥。

    (十)根据火情,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扑救等救灾工作,火灾属地及相关单位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

    四、灾后处置

    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街道协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调查,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相关电话

    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                0595-85738444

    街道森林防火队联系人及电话        曾焕柱        15959889274

                                      吴轮轴        13489795205

    器材库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何经明        13805950143

                                      王海星        13805950566

    晋江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      0595-85660119

     

     

     

    抄送:晋江市应急局。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1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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