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地震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地震办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15 17:16 浏览量:

    晋江市地震办公室关于印发

    晋江市地震办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泉州市地震局关于修订各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泉震〔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修订后的《晋江市地震办地震应急响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晋江市地震办公室

                                                                20211130

     

     

    晋江市地震办地震应急响应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我办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和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地震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泉州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办应对我市发生地震灾害和省内、台湾地区发生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

    4 组织领导

    震情发生后,成立办地震应急指挥部,主任陈瑞伟任指挥长,副主任张群英任副指挥长,其他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

    监测组:易  筠(组长)  洪秀又

    信息组:张春涛(组长)  庄跃进  王幼婷

    应急组:单洪海(组长)  李鸿迅

    如果工作人员因出差、借(抽)调到其他单位或重点项目不能到岗,指挥长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分工调整。

    5 工作职责

    我办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履行应急响应职责。负责震后快速报送地震信息,获取和收集省地震局的震情灾情信息、余震监测、趋势判定、灾情速报、烈度评定、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等相关信息,负责提供我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三网一员等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开展地震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为地震应急救援提供业务支撑保障。

    6 响应措施

    6.1 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方案A

    6.1.1启动条件

    (1)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发生2.5级及以上地震;

    (2)在我市毗邻区域(离我市市界30公里内,含海域下同)发生4.0级及以上地震;

    (3)我市毗邻区域以外省内其它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

    (4)台湾地区陆地及东部30公里以内海域发生6.0级及以上;

    (5)台湾以东海域发生7.0级及以上地震;

    (6)低于上述条件但造成较大影响的地震,根据办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启动。符合上述条件但对我市影响较小的地震,根据办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指挥长指示启动方案B响应。

    6.1.2 方案A响应措施

    (1)所有在晋工作人员在接到地震速报短信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要向办领导说明原因。

    (2)第一时间向办领导汇报震情情况。(监测组,非工作时间在人员到岗之前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人员到岗后由原定工作时间人员负责,下同)

    (3)15分钟内落实地震三要素,下载省局企业微信推送的地震震情报告。(监测组)

    (4)在有感地震发生后,立即依据预警信息或速报短信自动报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85681444),并在接到正式报15分钟内将正式信息通过政务网报送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将地震信息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电话:85611135)(信息组)

    (5)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汇报初步震情。(陈瑞伟A岗、张群英B岗)

    (6)拟写和编撰《震情新闻通稿》,提供给有关媒体(信息组),并接受媒体采访(张群英A岗、陈瑞伟B岗)

    (7)联系各镇(街道),了解震情和灾情,并作登记,上报泉州市地震局。(信息组)

    (8)在微信平台上更新相关的地震信息。(信息组)

    (9)启动预警分中心各项设备,显示地震监测烈度台波形。(监测组)

    (10)启动地震视频会商系统,与上级地震部门互联。(监测组)

    (11)1小时内拟写第一期《地震响应工作简报》送相关部门。(信息组)

    (12)1小时内获取前兆监测台网相关监测数据,绘制相应图件供办领导使用。(监测组)

    (13)2小时内根据上级地震部门震后趋势判断和相关网站上的地震技术图件,完成PPT演示文档的制作。(监测组)

    (14)联系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大面积群发地震告知短信。(当震情发生在我市范围内时启动该项工作,信息组)

    (15)提供“三网一员”信息、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供办领导备用。(应急组)

    (16)3小时内现场工作队做好出发准备,待命出发。(当震情发生在我市范围内时启动该项工作,应急组)

    (17)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问题。(信息组)

    (18)监控网络谣传,如发现网络上出现谣传,则按照我办应对网络谣传预案进行辟谣工作。(信息组)

    (19)完成与上级地震部门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工作对接。(上级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来我市开展工作时,启动该项工作,应急组)

    6.2 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方案B

    6.2.1启动条件

    1)我市毗邻区域发生3.0级及以上,4.0级以下地震;

    2)我市毗邻区域以外省内其它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4.0级及以上,5.0级以下地震;

    3)台湾地区陆地及东部30公里以内海域发生5.0级及以上,6.0级以下地震;

    4)台湾以东海域发生6.0级及以上,7.0级以下地震。

    5)低于上述条件但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根据办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启动。符合上述条件但对我市无影响的地震,根据办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取消启动。

    6.2.2 方案B响应措施:

    115分钟内落实地震三要素,下载省局企业微信推送的地震震情报告。(监测组)

    2)第一时间向办领导汇报震情情况。(监测组)

    3)接到速报信息正式报后,15分钟内将地震报告通过政务网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5681444)同时将地震信息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电话:85611135)。(信息组)

    4)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问题。(信息组)

    5)监控网络谣传,如发现网络上出现谣传,则按照我办应对网络谣传预案进行辟谣工作。(信息组)

    6)其余在岗工作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进行辅助。

    7)非工作时间在台湾内陆及台湾以东海域发生符合方案B的地震时,若省局启动5级应急响应但我市烈度低于3度,除当日值班人员外,各组指派工作人员到岗辅助。

    7 响应结束

    7.1当启动方案A,且震情发生在我市及毗邻地区范围内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结束应急响应阶段,按照我市地震应急预案相关部署,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7.2当启动方案A,但震情发生在我市及毗邻地区范围以外时,在完成所有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后,震情和舆情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结束地震应急响应,并做应急响应总结。

    7.3当启动方案B时,在完成所有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后,震情和舆情稳定的情况下,自行结束应急响应。

    8 附则

    8.1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市地震办负责解释。

    8.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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