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在继续抓好中心各项日常工作、新冠肺炎防控的基础上,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把政策关,落实“九个严禁”。
(二)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规范发展公租房
全面落实《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文〔2018〕34号)要求,在“应保尽保”基础上,降低各类保障对象准入门槛,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面。一方面继续造好群众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工作,另一方面大力落实分类保障制度,继续强化对公交等行业群众的精准保障,重点做好福大科教园区、毓英中学教师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住房分类保障工作。
(三)同步开展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同步开展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继续落实《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综〔2018〕523号),稳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四)修订、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晋南片区)分配及售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因金井镇目前对晋南片区的辐射力、吸引力不足,同时该区域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的差距不明显,为避免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闲置,拟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具体对降低保障准入门槛、改革资格审查机制、简化组织机构、打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转换通道及做好后续盘活、处置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完善,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启动第二批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
(五)抓好部分经济适用房车位、店面办证工作
做好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许厝聚兴小区的车位、店面财务及办证服务工作,完成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剩余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办证工作。
(六)组织开展年度保障对象复查工作
开展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复查,及时清退不合格对象。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同时结合新冠肺炎防控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人员核对工作,对发现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查处。
(七)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修缮工作
一是做好许厝聚兴小区公共走廊专项修缮工作,启动人工湖南侧公租房项目(锦塘雅苑)公共走廊专项修缮工作;二是对部分存在不同程度修缮问题的房屋、公共部位等进行修缮。确保入住保障对象居住安全、生活有序,提高居住品质,满足群众各项需求。
(八)落实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政策兑现
积极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与申请住房保障的跨县域高次人才的对接工作,兑现政策红利。
(九)落实疫情防控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要求及时做好材料报送,督促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继续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做好分类保障企业返回人员排查工作。
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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