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交〔2021〕60号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3月份
交通建设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道路建设项目安全保质保量完成,规范建设管理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建设市场环境,根据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普通干线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县级“一月一普查”工作机制。2021年3月份,我局组织对我市在建道路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项目进展情况
1.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累计完成路基工程79.44%,桥梁工程39.23%,市政管线工程12.65%。本月完成挖方11000m3,填方11800m3,CFG桩1405m,桩基20根,承台15个,墩柱4根,盖梁1个,项目建安总投资169301万元,累计完成建安投资62815.76万元,占总投资的37.11%。
2.东部快速通道一期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桩基28.41%,土石方挖方25.62%,土石方填方11.89%,围护桩86.63%,高压旋喷桩85.72%,降水井89.64%。本月完成桩基7根,路基填筑5000m3,围护桩钻孔灌注桩7根,高压旋喷桩80根,降水井17口。项目建安总投资124589万元,累计完成建安投资13262.22万元,占总投资的10.64%。
二、总体督查情况
本次共督查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东部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市域8号路(一期)工程、晋江南高速出口连接线延伸段工程、国企大道南延伸工程、西环路南延伸及天桥工程、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东石镇张清公路拓改工程等在建道路建设项目。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主动、自觉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管理,项目质量安全情况总体平稳。但部分项目现场动态巡查不及时,质量管控不到位,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足,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仍继续存在,要求业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现场质量管控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一)安全措施不到位。如张清公路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二重环湾A1标下穿通道钢管作业平台稳定性差,未设登高扶梯和操作台面,未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部分基坑未设置围护或围护不规范,安全设施稳定性差,距基坑边缘安全距离不足,未能形成有效防护;二重环湾A2标高空作业临边安全防护未按规范设置,门式起重机未设置车挡,停放时未使用夹轨器等。
(二)施工建设不规范。如二重环湾A1标下穿通道侧墙钢筋未除锈,顶板纵向钢筋保护层不足或进入沉降缝泡沫板,路基未整体填筑,未按规范设置纵向施工缝或未超填反挖,局部地段路基填土平整度较差,不满足最小厚度要求,且有起皮现象,桩头凿除后声测管未及时做好保护措施避免堵塞;张清公路K3+720-K3+840段左右两侧人行道C15砼基层厚度不足,不密实、平整度差,部分存在离析现象,部分路缘石基座砼未浇筑;二重环湾A2标部分基坑放坡坡率不足,支架沉降观测点设置不规范;西环路K2+000-K2+100左幅部份钢绞线PVC保护管开裂、断裂,甚至未贯穿网格砼梁,致使钢绞线未与网格砼梁分离,部份钻孔未与坡面垂直,锚下钢板与网格梁不密贴,网格梁部份钢筋喷射砼未清除,保护层垫块绑扎不牢固且方向错误,坡面超挖部分未采用砼填补,K2+000-K2+168右幅部份钢绞线未与网格砼梁分离等。
(三)用电安全有隐患。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电缆随意拖地,配电箱未见日常检查记录等。
(四)原材抽检不合格。如张清公路取样抽检的砂、碎石颗粒级配不符合规范要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钢筋机械接头拉伸试验不合格等。
(五)材料堆放不规范。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未按要求设置钢筋加工棚,部分钢筋及半成品构件直接堆放在地上,未垫高覆盖;张清公路石屑、路缘石、彩砖堆放占用部分主车道;二重环湾A2标钢筋、模板等材料堆放离基坑过近,钢绞线直接堆放在地上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参建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线排查,按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我局建设管理科。建设单位务必对整改情况逐一现场核实。我局建设管理科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在建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质量安全管控;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化指南,严守质量安全红线,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对于普遍存在的电气消防不规范、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加强人员履约履职。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合同人员切实到位履职;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调。项目业主要积极主动与乡镇及各管线权属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征迁问题,及时处理施工民事问题,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施工环境,全力推进项目时序进度。
(五)及时报送工程计划及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进度督查的有效性,便于跟踪及对照检查,请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经批准的工程计划及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建设管理科。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
晋交〔2021〕60号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3月份
交通建设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道路建设项目安全保质保量完成,规范建设管理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建设市场环境,根据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普通干线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县级“一月一普查”工作机制。2021年3月份,我局组织对我市在建道路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项目进展情况
1.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累计完成路基工程79.44%,桥梁工程39.23%,市政管线工程12.65%。本月完成挖方11000m3,填方11800m3,CFG桩1405m,桩基20根,承台15个,墩柱4根,盖梁1个,项目建安总投资169301万元,累计完成建安投资62815.76万元,占总投资的37.11%。
2.东部快速通道一期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桩基28.41%,土石方挖方25.62%,土石方填方11.89%,围护桩86.63%,高压旋喷桩85.72%,降水井89.64%。本月完成桩基7根,路基填筑5000m3,围护桩钻孔灌注桩7根,高压旋喷桩80根,降水井17口。项目建安总投资124589万元,累计完成建安投资13262.22万元,占总投资的10.64%。
二、总体督查情况
本次共督查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东部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市域8号路(一期)工程、晋江南高速出口连接线延伸段工程、国企大道南延伸工程、西环路南延伸及天桥工程、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东石镇张清公路拓改工程等在建道路建设项目。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主动、自觉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管理,项目质量安全情况总体平稳。但部分项目现场动态巡查不及时,质量管控不到位,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足,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仍继续存在,要求业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现场质量管控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一)安全措施不到位。如张清公路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二重环湾A1标下穿通道钢管作业平台稳定性差,未设登高扶梯和操作台面,未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部分基坑未设置围护或围护不规范,安全设施稳定性差,距基坑边缘安全距离不足,未能形成有效防护;二重环湾A2标高空作业临边安全防护未按规范设置,门式起重机未设置车挡,停放时未使用夹轨器等。
(二)施工建设不规范。如二重环湾A1标下穿通道侧墙钢筋未除锈,顶板纵向钢筋保护层不足或进入沉降缝泡沫板,路基未整体填筑,未按规范设置纵向施工缝或未超填反挖,局部地段路基填土平整度较差,不满足最小厚度要求,且有起皮现象,桩头凿除后声测管未及时做好保护措施避免堵塞;张清公路K3+720-K3+840段左右两侧人行道C15砼基层厚度不足,不密实、平整度差,部分存在离析现象,部分路缘石基座砼未浇筑;二重环湾A2标部分基坑放坡坡率不足,支架沉降观测点设置不规范;西环路K2+000-K2+100左幅部份钢绞线PVC保护管开裂、断裂,甚至未贯穿网格砼梁,致使钢绞线未与网格砼梁分离,部份钻孔未与坡面垂直,锚下钢板与网格梁不密贴,网格梁部份钢筋喷射砼未清除,保护层垫块绑扎不牢固且方向错误,坡面超挖部分未采用砼填补,K2+000-K2+168右幅部份钢绞线未与网格砼梁分离等。
(三)用电安全有隐患。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电缆随意拖地,配电箱未见日常检查记录等。
(四)原材抽检不合格。如张清公路取样抽检的砂、碎石颗粒级配不符合规范要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钢筋机械接头拉伸试验不合格等。
(五)材料堆放不规范。如刺桐大桥匝道改造工程未按要求设置钢筋加工棚,部分钢筋及半成品构件直接堆放在地上,未垫高覆盖;张清公路石屑、路缘石、彩砖堆放占用部分主车道;二重环湾A2标钢筋、模板等材料堆放离基坑过近,钢绞线直接堆放在地上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参建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线排查,按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我局建设管理科。建设单位务必对整改情况逐一现场核实。我局建设管理科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在建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质量安全管控;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化指南,严守质量安全红线,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对于普遍存在的电气消防不规范、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加强人员履约履职。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合同人员切实到位履职;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调。项目业主要积极主动与乡镇及各管线权属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征迁问题,及时处理施工民事问题,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施工环境,全力推进项目时序进度。
(五)及时报送工程计划及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进度督查的有效性,便于跟踪及对照检查,请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经批准的工程计划及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建设管理科。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
抄送: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安监科,驻局纪检组,局有关领导。 |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印发 |
抄送: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安监科,驻局纪检组,局有关领导。 |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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