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2 18:54 浏览量:

     

     

     

    晋政罗〔202029


     
     


    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

    现将《罗山街道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0310

     

     

     

    罗山街道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泉州市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晋江市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决定在辖区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结合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工作,推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保持平稳向好的总体态势。到2020年底,实现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 ”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及时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排摸梳理,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清退“僵尸证”,摸清监管底数,形成底数清单,强化靶向监管。督促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小作坊核准条件的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变更、换证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按照“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加工“黑作坊”,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重要节点经营使用无证小作坊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引导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贩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登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办、各社区)

    (二)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围绕春季开学的重要时段,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及周边200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销售食品的小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挂号整改,对单销号,跟踪问效,督促整治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正本。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情况,是否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是否存在贮存、使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是否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否实施明厨亮灶等。重点整治未按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未履行到位,未落实追溯管理要求,使用腐败变质、无合法来源、超过保质期、易引发食物中毒禁用慎用的食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教育办)

    2.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全面清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经营过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标注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五毛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排查“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严厉打击经营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法违规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行为。整顿规范小餐饮店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餐饮具洗消制度未落实、不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教育办、城市管理办)

    3.学生食品供应企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场所卫生环境、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消毒餐具、成品运输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配餐、供应食品的留样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要求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三)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集体用餐陪餐、应急处置、舆情报告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范校内食品经营场所设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合同条款”等管理契约化手段,禁止校内小卖部等经营者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教育引导学生不买不食“三高”食品。(责任单位:教育办、市场监管所)

    2.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进一步推进学校“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提档升级,加快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大幅度提高“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其中幼儿园及小学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教育办)

    3.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将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作为整治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防控风险的重要抓手,提升监管针对性。市场监管部门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监督抽检重点,纳入年度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卫健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力度,加强对一次性消毒餐具企业的抽检监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卫计办)

    (四)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定期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等,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检、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升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威慑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办、派出所,各社区)

    (五)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强化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推广食品安全教科书进课堂。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办、市场监管所、卫计办)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2020315)。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围绕春季开学重要时段,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316831)。按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力量开展辖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集中治理整顿,做到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改到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9115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泉州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泉委发〔20202号)精神,全面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泉州市委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六个落实”专项交叉巡察,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巡察的重点项目;2020年泉州市检察院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使用职权和不作为现象。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绷紧学校食品安全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履行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特别是一些多发性的问题,要加强研判,创新监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反复。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泉州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加强沟通反馈。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加强上下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跟踪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扎实推进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要指导下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社区、基层有关单位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请913日报送街道食安办。

    联系人:蔡鸿东,联系电话:88183122,邮箱:648166122@qq.com

     

     

     

     

     

     

     

     

     

     

     

     

     

     

     

     

     

     

     

     

     

     

     

     

    抄送:晋江食安办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03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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