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石镇教委办 时间:2021-05-18 15:04 浏览量:

    晋东政〔202160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办)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及早行动、联防联控,确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确保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

    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第一”的意识,从建设平安东石、和谐东石的高度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青少年儿童负责的态度,把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要时刻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安危,想实招、出硬招,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维护社会安定作为综合治理的目标追求,整合综治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与各村经济、综治等重要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要提高警惕,精心组织,严加防范,切实做好我镇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防溺水安全工作氛围

    今年的51016日,是第十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政文〔2012313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以交通和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宣传栏、图片展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深刻认识到防溺水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牢固树立“珍爱生命 预防为先”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家长明确子女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效预防游泳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园)在日常教育管理中,要通过班(队)会、宣传栏、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以及组织“三个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下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私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同时教育学生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人求助),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

    三、多方联动,实施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青少年儿童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在责任水域内实施防范工作。各村(社区)要动员群众加强巡逻,建立完善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制止无大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下河洗澡等行为,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更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在辖区内的危险水域、渡口、水闸、水库、桥梁等重点水域,要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村(社区)的联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动员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手机短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外来工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使家长在学生上、放学路上、中午、傍晚、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预防员工子女溺水事故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要求家长在发展家庭经济的同时,加强对子女的管教、约束,切实抓好预防溺水安全工作。

    四、及时部署,强化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再一次明确各自的职责,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人,要对如何做好学生离校期间安全工作作专题部署。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高音喇叭等,敦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切实负起对子女的教育及安全保护责任。家长要全面掌握子女在校外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节假日及暑期)。各村(社区)要派专人到本村范围内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组织员工(特别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员工)进行安全与责任的培训。要求家长对子女要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自己的子女去哪里、去干什么、和谁结伴去、什么时候回来)。要让青少年儿童掌握预防溺水知识,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附件:东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1510

     

     

     

    附件

     

    东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溺水伤亡是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为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文〔2012313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预防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辖区内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以辖区内危险水域为重点,全面排查、防控,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成立东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德铭(东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庄舒怀(镇司法所所长、南天工作点点长)

      员:各工作点、派出所、边防所、消防中队、执法中队、安办、教委办、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村(社区)职责

    1.加强巡查:组织巡逻队在辖区内水域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劝阻青少年儿童涉水行为。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10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10: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教委办、村<社区>或企业),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教育和监护青少年儿童。

    2.营造氛围:在村(社区)主要交通要道、主要公众场所、主要涉水口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村级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隐患排查:要对辖区内水域统一编号,严格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4.加强警示:对辖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牌、防护栏等。

    5.重点宣传:采取定期召开辖区企业主会议和村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企业开展宣传等多种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6.强化责任:按照分片实行包保责任制,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7.意外处理:及时发现和报告溺水事故,组织抢救。

    (二)中学、小学、幼儿园职责

    1.配合各村(社区)对各水域进行排查;组织学校保安或安全保卫干部在暑假及节假日等工作之余,在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定期到校园周边的水域进行巡查。重点时期的重点时段,辖区内涉及水域每天均应有两次以上巡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配合各村(社区)在辖区内的各水域设立警示牌、防护栏等。

    3.利用学校网络、微信、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发送防溺水安全宣传知识。通过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开设溺水安全教育课、制作防溺水安全宣传片、举行防溺水安全讲座、手机短信提醒、校门口LED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群防群控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控工作。

    4.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带来的极大危险性,提醒学生家长要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5.寒暑假期间要发送防范信息,组织对每一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了解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状况,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维护学生安全意识,开展防溺水面对面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监护人责任,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承诺书,并做好家访记录。

    6.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卫生院职责

    1.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演练;协同村、校开展溺水急救培训。

    3.及时参与溺水事故抢救工作。

    (四)派出所、边防所职责

    1.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在隐患场所设立警示标记。

    2.组织巡逻队员加大危险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3.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五)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防溺水日巡查工作开展;及时通报事故发生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溺水事故抢救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2.教委办:负责制定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对接,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家访活动,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3.规划建设办: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形成的危险水坑、水池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隔离带和警示标牌。

    4.安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落实溺水防控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牌,对存在隐患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5.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与留守儿童母亲建立联系,告知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义务,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

    6.团委:负责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防溺水结对帮扶活动;配合村(社区)、学校、监护人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7.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人员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五、其它要求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晋江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社区)、学校、各单位及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溺水防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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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晋江市教育局,镇党委(扩大)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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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1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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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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