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10-15 14:46 浏览量:

    市直各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落实为学校减负工作,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行动清单>的通知》(泉委办发〔2020〕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的通知》(泉政教督〔2020〕15号)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市教育局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校园项目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面向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及师生开展,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在校园内开展或组织师生走出校园开展的各类活动。

    各类“进校园”活动统一归口到市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建立进校园项目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学校负担,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市教育局各承办科室要主动对接各牵头单位、联合单位,深入调研、提前规划、统一部署、加强监督,科学合理安排时间表,确保进校园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精准选定各类“进校园”活动项目,并在新的学年度开学前及时与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列出并申报“进校园”活动项目。2020年秋季学期起,除事先无法计划的即时性、突发性的时政、安全等进校园活动可以启动专门程序临时申报批准外,未列入进校园项目清单的,一律不得进校园开展各类宣传、检查、考核、评估等活动。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统筹整合各类进校园项目。已列入进校园项目清单的21个项目,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正常开展活动,因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到校指导。谢绝未经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核准的各类“进校园”活动。

     

     

     

    (主动公开)


    附件:晋江市2020-2021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

     

     

    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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