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52号
时间:2022-04-29 13:12 浏览量:

    “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增加。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一)24小时内: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晋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晋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1天2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工作人员。

    (三)1天1检: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科工作人员(包括为上述科室或岗位提供清洁服务、送餐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护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理发店等场所工作人员。

    (四)2天1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快递、外卖、动车站、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

    (五)3天1检: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咖啡厅、茶馆、奶茶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药店、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开放公园、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业人员,一线环卫职工。

    (六)5天1检: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学生,家政、保安、母婴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装修工人,小食品店、小超市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重点人员外的其他人员所在家庭每5天至少1人检测。 

    (七)其他: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密接、次密接、境外入晋、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通过设置固定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和24小时采样点相结合方式,继续为群众提供高效、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严格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管控
        (一)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以及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的地市入(返)晋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各村(社区)要加大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分类管理,并落实核酸检测。

    (三)各入晋交通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晋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入(返)晋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后有序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扎堆,同时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五一”假期期间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特卖促销、民间习俗等活动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大型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审批。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红事”“白事”简办。


    四、严格重点场所防控

    (一)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台球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KTV、剧本杀、桌游、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三)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按75%限流有序开放,室内对外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

    (四)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体育场所、电影院、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各类餐饮机构堂食等按75%限流有序开放,控制瞬间流量。

    (五)景区景点、公园按75%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有序开放,控制瞬间流量,严格进入人员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六)进入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非必要不离泉不出省,返乡须提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一)请广大在晋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泉、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省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返晋后参照市外来(返)晋人员落实分类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在外乡亲,时刻关注疫情变化,如确需返乡,请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返晋途中务必要做好个人防护,返晋后严格按照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政策和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一)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及谨慎邮购境外和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商品,配合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

    (二)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咽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三)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特别是老年人,非特殊原因请尽早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七、实行全民监督,有奖举报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若您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等线索,请及时向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二)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指挥部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规范处置。

    (三)凡5月16日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5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广大企业要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和健康监测,引导员工非必要不离泉、不出省,并严格落实入(返)厂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检查、测温戴口罩、消杀消毒等防控措施。出租房房东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住户排查管理,关注并及时联系询问租客去向,对存在离泉出省或发现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道)或村(社区)。

    (三)对故意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经营场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有严重传播扩散危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4月29日至5月10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自己,关爱家人,筑牢防控堡垒,共同守护晋江平安!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

     

    附件:晋江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防控办:0595-85694494

    青阳街道:0595-85601587

    梅岭街道:0595-85681229

    罗山街道:0595-88181808

    西园街道:0595-85602221

    灵源街道:0595-85738444

    新塘街道:0595-88129907

    陈埭镇:  0595-85180143

    池店镇:  0595-85005327

    安海镇:  0595-85799080

    磁灶镇:  0595-85880924

    内坑镇:  0595-88386930

    紫帽镇:  0595-85930700

    东石镇:  0595-85586616

    永和镇:  0595-88081185

    英林镇:  0595-85488782

    金井镇:  0595-85381065

    龙湖镇:  0595-85281164

    深沪镇:  0595-88282104

    西滨镇:  0595-85186615

    经济开发区:0595-857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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