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罗山街道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17:26 浏览量:

      各社区、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

      现将《罗山街道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4日

      罗山街道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晋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生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防灭火日常巡查、预测预报和应急扑救三大能力建设,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森林防火格局,坚决杜绝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前工作部署

      1.提前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上旬召开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议。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社区要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2.配齐配强森林救援队伍。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做到平时是护林员、战时是救火员,妥善处理人员不足,装备老旧等问题,强化森林防灭火联动队伍建设,配足救援器材装备,狠抓作风纪律,与市森林消防大队,上下联动,构建全市森林救援一线中坚力量。

      3.提升救援物资装备保障。要对所属救援装备器材进行盘点清查,对故障装备及时报修,对在用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对需要补充的物资和装备及时购置,按器材库配置标准,对所有救援器材、物资,逐一入库建档,做到装备器材数目清楚,状态明了,确保战时装备可用、够用。

      (二)开展隐患排查,强化火源管控

      1.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针对日常森林火情高发部位,要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提前有组织对辖区林区人员活动频繁地段,如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垃圾堆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切实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强化野外用火管控。清明节期间,要组织保安队伍、护林员、村级巡逻队对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高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等祭扫用火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上报进行严肃查处。

      3.落实设卡检查队伍。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在重点林区地段和山脉主要进山路口,实行设卡检查,组建检查队伍,合理分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防一切火种带入林区。

      (三)加大宣传培训,引导文明祭扫

      1.组织森林应急队伍培训。要组织所辖森林救援队伍节前火灾扑救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积极锻炼体能意志和心理素质,熟悉森林地形地貌,提高森林防灭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场无脚本实战演练,以紧急集合、快速机动、远程指挥、现场扑救、协调处置等科目作为演练内容,通过实战演练增强各级救援队伍的联动协作能力,实现科学防火、安全扑火。

      2.积极引导民众文明祭扫。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发动群团组织(老年协会、妇联、团支部、党员先锋队),积极发挥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作用,发动社区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的宣传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协助街道设卡检查,劝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进一步引导通过网络祭扫方式缅怀逝者。

      (四)强化案件查处,加大责任追究

      1.严格违规用火执法办案。清明节期间,派出所要负责安排好民警、协警及保安人员加大巡查,及时发现案源,并进行取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针对违规用火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强化案件侦破工作;接到举报后,安办要配合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介入案件侦破工作,以最快速度侦破火案,对火灾直接肇事者,依法依纪予以从严、从重惩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2.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鼓励民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监督,对举报人,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对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或积极提供森林火灾事故破案线索的个人(包含护林员、巡逻队员及保安人员),经查证属实后,要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3.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从即日至4月6日,街道安办组织开展对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督查。重点对宣传到位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检查巡查到位情况、设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扑救队伍、网格化巡查队伍、值班室人员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要到位。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市直派驻街道相关单位务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认真组织,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到岗到人。

      (二)资金保障要到位。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街道办事处安排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森林消防器材采购、宣传培训教育、保安人员聘用、后勤保障、举报奖励,各社区也要参照做法,安排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费用支出。

      (三)值班执勤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各社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务必做好换班衔接工作,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灭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确保信息及上级指示及时上传下达。取消清明节休假,节后再安排轮休。

      (四)协同协作要到位。要协同协作,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按照既定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清明节期间,森林救援队伍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抄送:晋江市政府办,晋江市森防灭办。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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