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317
时间:2022-03-17 11:09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317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中纺标(福建)检测有限公司晋江运动用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

    3.建设单位:中纺标(福建)检测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建设运动用品检测实验室,购置先进检测设备、提升检测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全面、高质量的运动用品检测服务,预计年检测运动用品80560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项目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 B级标准和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排污管网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其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2)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于实验室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检测实验室于有机前处理室等设置通风橱,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管道和风机引至屋顶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机前处理室、无机仪器室等设置通风橱,无机酸性废气和氨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管道和风机引至屋顶通过喷淋塔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放后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增量均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实验室外延100m的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主要是三创园内的办公楼、道路和篮球场,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建议在今后的规划发展中,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和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3)噪声

    项目设备、仪器均位于室内,通过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实验检测过程门窗关闭等,其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正常运营过程整个公司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另外,项目与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人才公寓)距离约110m,距离较远,其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经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后,20211227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公示期:20211227~20211231日;报告表基本完成编制后,建设单位于2022125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对项目全文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317—202232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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